湖南尔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尔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0年8月27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0年8月17日以书面、邮件形式通知了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的董事9名,实际参与表决的董事9名。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以及参会董事人数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全体董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202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编制和审核2020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独立董事对2020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发表独立意见,公司《关于2020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全资子公司股权的议案》
基于整体发展战略需要,为进一步落实产业布局、突出总部优势、集中产业管理、优化资源配置、降低管理成本、盘活低效资产,公司与自然人黄树标、萧庆广、伍凯建、黄翎纲签署《股权收购协议》,上述四位自然人以人民币100,753,635元收购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粤尔康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粤尔康”)95%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仍持有粤尔康5%股权,粤尔康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独立董事就本次股权转让事项发表明确意见,本次股权转让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股权转让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具体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披露的《湖南尔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转让全资子公司股权的公告》、《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0年9月15日(星期二)下午14:30在公司办公楼一楼会议室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会议将审议如下议案:
1、《关于转让全资子公司股权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披露的《关于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0-081)。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湖南尔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二〇二〇年八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