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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源环境: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8-19

证券代码:300266

证券代码:300266证券简称:兴源环境公告编号:2021-072

兴源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没有增加或变更提案。

3、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结合网络投票的方式召开。

4、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与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8月19日(星期四) 下午14:30;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8月19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8月19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杭州市江干区凤起东路203号中豪五福天地B座1号楼18层奋斗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4、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李建雄先生因公无法出席现场会议,经半数以上董事推举董事方强先生主持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17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528,495,44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3.6427%。其中,参加现场股东大会进行投票的股东共2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527,210,84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33.5609%;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15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284,6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0.0818%。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以及见证律师出席本次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结合网络投票的方式对议案进行表决。

1、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28,005,541股,占本议案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073%;反对489,9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2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794,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1.8636%;反对489,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136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2、审议通过《关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28,005,541股,占本议案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073%;反对489,9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2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794,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1.8636%;反对489,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136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含)同意。

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27,686,841股,占本议案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470%;反对808,6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3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476,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0543%;反对808,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2.945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4、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27,686,841股,占本议案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470%;反对808,6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3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476,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0543%;反对808,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2.945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5、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27,686,841股,占本议案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470%;反对808,6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3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476,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0543%;反对808,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2.945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经公司聘请,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并出具如下法律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出具的《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关于兴源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兴源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1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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