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源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兴源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21年1月15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于对兴源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创业板关注函【2021】第 15 号,以下简称“关注函”),要求公司对关于参股公司浙江华仕管道科技有限公司和浙江管迈环境科技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变更的相关事项做出书面说明,并在2021年1月20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进行报送并对外披露。
收到关注函后,公司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相关人员对关注函涉及的问题进行逐项核实和回复,截至目前相关回复工作还在推进中。因核查事项尚未完成,为确保回复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同意公司延期至2021年1月22日回复关注函并对外披露。公司将积极推进相关工作,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兴源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