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兴源环境: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签订《合肥逍遥津公园提升改造EPC项目合同》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6-30

证券代码:300266

证券代码:300266证券简称:兴源环境公告编号:2020-080

兴源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签订《合肥逍遥津公园提升改造EPC项目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合同签署概况

兴源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兴源环境”)于2019年10月31日披露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收到中标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9-139),公司全资子公司杭州中艺生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艺生态”) 与中国电建集团华东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东院”)组成的联合体中标《合肥逍遥津公园提升改造EPC项目》。项目中标后,中艺生态与业主方合肥市庐阳区园林绿化管理中心就项目合同中存在歧义的条款多次反复协商,故该项目合同实际签订时间延后。近日,中艺生态、华东院已与合肥市庐阳区园林绿化管理中心就合同各项条款协商一致,并签订了项目合同。

二、合同风险提示

1、合同的生效条件: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2、合同的履行期限: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为540天(以开工令为准)。

3、合同的重大风险及重大不确定性:合同履行存在受不可抗力影响造成的风险;存在因市场环境变化导致收益不及预期的风险;合同工程款回收分阶段按比例执行,存在工程款回收较慢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合同当事人介绍

1、基本情况:

发包方:合肥市庐阳区园林绿化管理中心

法定代表人:张斌

住所:合肥市砀山路2199号

宗旨和业务范围:为生产生活提供市政、园林设施保障,市政、园林设施管

理、维护。

合肥市庐阳区园林绿化管理中心是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政府下属机关。

承包方1:杭州中艺生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牵头人)法定代表人:张挺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注册资本:75100万人民币住所: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九盛路9号25幢A座2楼201室经营范围:服务:承接环境工程、水处理工程,园林绿化工程施工、设计及绿化养护管理,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仿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文物保护工程施工(具体范围详见资质证书),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体育场地设施工程专业承包,建筑工程技术咨询,建筑工程管理咨询,园林工程、市政工程技术咨询,园林工程、市政工程管理咨询,物业管理,承办展览,道路保洁,保洁服务;批发、零售:园林建设构配件,植物,花卉,山石,盆景。(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承包方2:中国电建集团华东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张春生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234263.2376万人民币住所:浙江省杭州市潮王路22号经营范围:工程项目总承包,国内外工程的规划、勘测、设计、咨询、监理、检验检测及有关的技术服务,全过程工程咨询,海洋工程勘察,基础设施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营、维护,工程施工,境外项目所需设备、材料出口,对外派遣本部门勘测、设计、咨询、监理劳务人员,计算机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机电设备、电子设备、建筑材料、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的开发、销售及相关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中艺生态与合肥市庐阳区园林绿化管理中心、华东院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2、最近三个会计年度中艺生态未与合肥市庐阳区园林绿化管理中心发生任

何购销金额。

3、合肥市庐阳区园林绿化管理中心为政府机关,具有较强的政府公信力,履约能力良好。

四、合同主要内容

1、合同名称:《合肥逍遥津公园提升改造EPC项目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

2、工程内容:

项目位于庐阳区逍遥津公园内,占地约38万平米,其中河道水体面积约9.9万平米。工程建设内容包括建筑及构筑物提升改造,路网、管网完善,园林景观提升及配套设施工程等。

3、资金来源:大建设资金

4、合同价款:人民币135,561,000元

5、工程款支付方式: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6、违约责任:

合同条款中已对双方权利和义务、违约责任和赔偿、争议的解决方式等方面作出明确的规定。

五、合同履行对公司的影响

若本次合同能顺利实施,将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进一步巩固公司在市政园林建设领域的竞争优势,为公司后续项目的开拓和合作提供更多的经验,提高公司整体的核心竞争力;二是项目建成后公司将取得一定的利润。其合同的履行不影响公司经营的独立性。

六、合同的审议程序

该合同为公司日常经营合同,无需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也不需独立董事发表意见。

七、其他相关说明

1、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披露合同的履行进展情况;

2、备查文件:《合肥逍遥津公园提升改造EPC项目合同》。特此公告。

兴源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0年6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