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源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再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兴源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查询得知,公司股东兴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源控股”)于近期办理了股份解除质押及再质押登记手续,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股东 名称 |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及一致行动人 | 解除质押股数(万股) | 质押开始日期 | 解除质押日期 | 质权人 | 本次解除质押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兴源 控股 | 否 | 900 | 2019年5月15日 | 2019年7月9日 | 杭州余杭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5.70% |
兴源 控股 | 否 | 2,100 | 2017年3月10日 | 2019年7月10日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庆春路支行 | 13.29% |
兴源 控股 | 否 | 300 | 2017年9月26日 | 2019年7月10日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庆春路支行 | 1.90% |
兴源 控股 | 否 | 750 | 2018年3月7日 | 2019年7月10日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庆春路支行 | 4.75% |
兴源 控股 | 否 | 1,140 | 2018年7月10日 | 2019年7月10日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庆春路支行 | 7.21% |
二、股东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根据兴源控股、周立武、韩肖芳与新希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希望投资集团”)签署的《纾困框架协议》及兴源控股与新希望投资集团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股份质押协议》的相关约定,为消除兴源控股向金融机构质押的上市公司其他股份对上市公司造成的或有不利影响,新希望投资集团帮助
兴源控股偿还了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庆春路支行的债务,兴源控股解除了质押给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庆春路支行的股份后,于同日办理了股份质押给新希望投资集团的手续。
股东 名称 |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及一致行动人 | 质押股数(万股) | 质押开始日期 | 质押 到期日 | 质权人 | 本次质押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兴源 控股 | 否 | 4,290 | 2019年7月10日 | 质权人书面同意解除质押之日终止 | 新希望投资集团 | 27.15% |
三、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截止本公告日,兴源控股共持有公司158,005,112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10.10%;已累计质押149,005,112股,占兴源控股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94.30%,占公司总股本的9.52%。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2、证券质押登记证明;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兴源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