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华科技集团(洛阳)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隆华科技集团(洛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月1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监管要求,由于公司自本次发行首次董事会决议日(2020年6月23日)前六个月起至今,公司存在实施的财务性投资,募集资金总额应扣除该部分金额。为确保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顺利进行,公司对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总额中的补充流动资金金额进行相应调减。调整的具体情况如下:(调整内容加粗显示)调整前:
二、本次发行概况
(二)发行规模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公司财务状况和投资计划,本次拟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0,000.00万元(含80,000.00万元),具体发行规模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确定。
(五)票面利率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利率的确定方式及每一计息年度的最终利率水平,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发行前根据国家政策、市场状况和公司具体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十五)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向公司原股东实行优先配售,原股东有权放弃配售权。向原股东优先配售的具体数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发行时具体情况确
定,并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公告中予以披露。原股东优先配售之外的余额和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后的部分采用网下对机构投资者发售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上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余额由承销商包销。
(十七)本次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80,000.00万元(含80,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拟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总投资 | 拟投入募集资金 |
1 | 新型高性能结构/功能材料产业化项目 | 61,500.38 | 56,236.88 |
2 | 补充流动资金 | 23,763.12 | 23,763.12 |
合计 | 85,263.50 | 80,000.00 |
调整后:
(二)发行规模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公司财务状况和投资计划,本次拟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79,892.83万元(含79,892.83万元),具体发行规模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确定。
(五)票面利率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利率的确定方式及每一计息年度的最终利率水平,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发行前根据国家政策、市场状况和公司具体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十五)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向公司原股东实行优先配售,原股东有权放弃配售权。向原股东优先配售的具体数量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发行时具体情况确定,并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公告中予以披露。
原股东优先配售之外的余额和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后的部分采用网下对机构投资者发售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上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余额由
承销商包销。
(十七)本次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79,892.83万元(含79,892.83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拟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总投资 | 拟投入募集资金 |
1 | 新型高性能结构/功能材料产业化项目 | 61,500.38 | 56,236.88 |
2 | 补充流动资金 | 23,655.95 | 23,655.95 |
合计 | 85,156.33 | 79,892.83 |
除上述调整内容外,原发行方案内容不变。
特此公告。
隆华科技集团(洛阳)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一年一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