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华科技集团(洛阳)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隆华科技集团(洛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0年6月23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议案。《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及相关文件于2020年6月23日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披露事项不代表审批机关对于本次发行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或批准,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所述本次发行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待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及有关审批机关的批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隆华科技集团(洛阳)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〇年六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