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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隆华传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3-04-22
                 洛阳隆华传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洛阳隆华传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第一季度报告
           2013-035
    2013 年 04 月
                                                   洛阳隆华传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第一节 重要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李占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国安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王晓凤声明:保证
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洛阳隆华传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2013 年 1-3 月               2012 年 1-3 月
                                                                                                        (%)
营业总收入(元)                               108,192,364.19                77,863,902.20                       38.95%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元)              13,425,401.91                10,164,978.57                       32.08%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7,780,322.41              -24,019,650.50                       132.39%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0.0476                           -0.15                    131.73%
股)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8                       0.06                     33.33%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8                       0.06                     33.33%
净资产收益率(%)                                         1.44%                        1.16%                      0.28%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资产收益率
                                                          1.28%                        1.17%                       0.11%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
                                        2013 年 3 月 31 日          2012 年 12 月 31 日
                                                                                                       增减(%)
总资产(元)                                  1,231,966,473.02            1,204,385,363.60                        2.29%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股东权益(元)           941,723,271.55               927,232,869.65                        1.56%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
                                                       5.7661                      11.0174                       -47.66%
(元/股)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364,098.13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
                                                                         1,391,000.00
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10,082.71
所得税影响额                                                               261,752.31
合计                                                                     1,483,263.11                   --
                                                              洛阳隆华传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二、重大风险提示
       1、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的风险
       本公司生产所需要的主要原材料为各类钢材(包括不锈钢和碳钢),存在价格波动较大的情况。公司生产所需各类钢
材价格的大幅度波动,将对公司产品的生产成本产生直接影响,本公司存在原材料价格大幅上涨对未来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
响的风险。公司目前采取“以销定产”的经营模式,通常在签订销售订单前会先向原材料供应商询价,在此基础上计算出投标
价格;一般情况下在签订销售订单后即组织原材料采购,以保证每一个订单的合理利润,因此公司的经营模式有利于缓解原
材料价格的变动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2、人力资源管理风险
       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扩大,公司不仅对营销、研发、管理人才提出了更高要求,同时需要更多更优秀的人才加盟,公
司目前虽然有一定的人才储备,但是尚不能完全满足公司未来发展的需求。
       报告期内,公司加强了人力资源体系建设,制定了富有竞争力的薪酬体系,同时公司推出了《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使公司核心团队与股东利益取向一致,防止人才流失。公司正通过内部培养和外部招聘,力争尽快培养和造就
一批高端管理、研发、营销人才,以适应公司快速发展需要。
       3、技术管理与创新风险
       公司针对各行业换热应用领域特点,研究开发了包括方案设计、工艺设计等多方面的先进技术,积累了丰富的数据、
开发经验和工程项目经验,并拥有一批技术含量高、市场前景广阔的技术成果和研发项目,技术水平达到国内先进水平。但
在技术升级换代形势下,部分传统技术被新技术逐渐替代是不变的规律,现有竞争者或潜在竞争者也可能因高技术投入而在
技术研发上取得长足的进步。因此,如公司在新技术、新工艺等方面研发不足或研发方向出现偏差,则可能影响技术领先优
势。
       公司为保持在行业内的领先地位,将持续加大技术研发投入,加快技术软硬件建设、试验室建设方面的步伐,进一步
完善研发激励机制,推动公司产品优化提升、技术保障有力等目标的实现。
       4、客户工程项目延期的风险
       公司下游行业新建或改造工程项目投资金额大、周期长,不仅投资决策非常慎重,而且在项目建设进程中存在诸多不
确定因素可能导致工程延期。冷却(凝)设备属于非标准产品,价值高、体积较大、移动仓储成本较高、完工后需要较大的
场地存放,若完工后不能按时运送和移交,将导致公司存货余额和仓储成本增加、资金流动速度下降;如果客户工程项目集
中出现延期现象,甚至可能影响公司后续产品的正常生产。因此客户工程项目延期将会使公司生产经营受到影响,本公司可
能会面临客户工程项目延期风险。
       针对此风险因素,公司将会慎重选择工程项目,尤其是选择毛利率较高的项目,同时进一步加强工程项目管理经验,
提高项目质量。与客户签订销售合同后,公司将及时跟踪客户工程进展情况,根据客户工程项目的进展情况与客户进行充分
沟通,并按照沟通结果调整公司的产品生产计划,尽量消除和缓解客户工程项目延期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三、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                                                                                                    6,365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条件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李占明                             境内自然人            15.31%         25,000,000        25,000,000
李占强                             境内自然人            15.31%         25,000,000        25,000,000
李明强                             境内自然人            15.31%         25,000,000        25,000,000
                                                                洛阳隆华传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李明卫                              境内自然人             15.31%      25,000,000       25,000,000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
                                    境内非国有法人          3.47%       5,666,151
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
中国风险投资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2.55%       4,166,666
中国建设银行-华宝兴业新兴产
                                    境内非国有法人          2.44%       3,988,472
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刘岩                                境内自然人              1.82%       2,970,000        2,227,500
董晓强                              境内自然人              1.82%       2,970,000        2,227,500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
                                    境内非国有法人          1.71%       2,800,000
交易担保证券账户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份种类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数量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                            5,666,151
中国风险投资有限公司                                                        4,166,666
中国建设银行-华宝兴业新兴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3,988,472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                                2,800,000
中国银行-华宝兴业动力组合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2,402,181
王碧荣                                                                      1,191,464
中国汇富控股有限公司                                                        1,025,494
何雪萍                                                                      1,000,000
中国建设银行-宝康灵活配置证券投资基金                                       834,409
刘岩                                                                         742,500
                                                             公司股东李占明、李占强、李明卫、李明强四人为兄弟关系,
                                                         上市时已共同签署《一致行动协议》,并且为公司的共同实际控制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人。除此以外,公司未知其他股东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
                                                         是否属于上市公司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
                                                         人。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单位:股
                                    本期解除限售股 本期增加限售
   股东名称        期初限售股数                                     期末限售股数    限售原因         解除限售日期
                                          数             股数
李占强                 25,000,000                    0          0      25,000,000 首发承诺限售   2014 年 09 月 16 日
李占明                 25,000,000                    0          0      25,000,000 首发承诺限售   2014 年 09 月 16 日
                                                         洛阳隆华传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本期解除限售股 本期增加限售
   股东名称    期初限售股数                                   期末限售股数    限售原因         解除限售日期
                                      数          股数
李明卫             25,000,000                0            0      25,000,000 首发承诺限售   2014 年 09 月 16 日
李明强             25,000,000                0            0      25,000,000 首发承诺限售   2014 年 09 月 16 日
                                                                                           在任职期间每年可上
董晓强              1,957,500                0            0       1,957,500 高管锁定股
                                                                                           市流通 25%
                                                                                           在任职期间每年可上
刘岩                1,957,500                0            0       1,957,500 高管锁定股
                                                                                           市流通 25%
股权激励对象                                                                               自授予日起 24 个月后
                    3,320,000                0            0       3,320,000 等待期内
(51 名)                                                                                  分三期行权
合计              107,235,000                0            0     107,235,000      --                  --
                                                              洛阳隆华传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一)主要财务报表项目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1、报告期营业收入10,819.24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38.95%,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同期相比,报告期内延迟发货形势有所好转。
     2、报告期营业成本7,609.53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39.32%,主要原因是报告期收入高于上年同期收入。
     3、报告期营业税金及附加为0元,较上年同期减少100%,主要原因为报告期加大原材料采购,进项税增加,增值税负减少所致。
     4、报告期销售费用1,061.33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98.17%,主要原因为报告期运费和销售人员工资增加所致。
     5、报告期营业外收入176.36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94210.08%,主要原因为报告期收到政府补助增加。
     6、报告期净利润1,339.61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31.79%,主要原因是因为报告期营业收入增加所致。
     7、期末应收票据2,926.77万元,较期初减少59.61%,主要原因是报告期采用票据结算增加所致。
     8、期末在建工程13,104.69万元,较期初增加68.63%,主要原因是募投项目、重型压力容器建设项目持续投入所致。
     9、期末应付票据4,100.80万元,较期初增加74.33%,主要原因是结算方式较多适用银行承兑汇票所致。
     10、期末应交税费-129.42万元,较期初减少117.27%,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存货采购量较大,进项税留抵所致。
     (二)报告期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说明及原因
     1、报告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778.03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132.39%,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加大货款回收力度,回
款情况较好所致。
    2、报告期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0.05元/股,较上年同期增加131.73%,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加大货款回收力度,
回款情况较好所致。
    3、报告期基本每股收益为0.08元/股,较上年同期增加33.33%,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净利润高于去年同期所致。
二、业务回顾和展望
    (一)报告期内总体经营情况回顾
    公司将2013年定位为“效益提升年”,总体指导思想是:围绕目标提升效益,落实营销业绩提升效益,依靠技术支持提升效
 益,提高产品质量提升效益,依靠管理规范产生效益。公司紧密按照该指导思想,围绕全年目标,夯实各项基础工作,为全面
 实现预期目标而努力奋斗。
    2013年第一季度,公司紧紧围绕“管理提升年”的主线开展工作,对内修炼内功,夯实基础,加大新产品的研发,提升管理
 水平,不断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对外积极与设计院所和客户技术人员充分沟通,加大产品宣传力度,努力拓展市场,为公
 司的长远发展奠定基础。
    2013年第一季度,公司主营业务继续保持良好的发展势头,主要经营指标较去年同期稳步增长,公司实现销售收入、营业
 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10,819.24万元、1,431.05万元和1,342.54万元,同比增速分别为38.95%、16.32%和
 32.08%。报告期内,公司新获专利4项,并有7项专利正在申请,其中发明专利2项;公司的“BLT-系列节能型复合闭式冷却塔”
 项目获河南省科学技术进步叁等奖。
    (二)下一步展望
    1、公司将进一步加强市场开拓,尤其是电力、石化等重点行业,加大市场宣传力度,提高市场占有率;
    2、重视原有产品的改进和新产品的研发,继续加大研发投入,不断改进和提升研发水平,保持公司产品的技术领先;
                                                            洛阳隆华传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3、加强团队建设,提升管理水平,重视人才引进和培养,完善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
   4、加强公司募投项目建设和管理,积极研究和探讨超募资金的合理有效使用。
   (三)重大已签订单及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1、2012年3月9日与洛阳中重发电设备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恒源项目3×200MW复合型空冷系统订货合同》,合同金额为
人民币12,163.6万元。截至2013年3月31日已收到合同预付款及投料款共计2,432.72万元,目前已部分投料生产。
   2、2012年4月5日与山西漳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4机组空冷增容改造设计和蒸发式冷却器采购合同》,合同金额为
人民币2,800万元。截至2013年3月31日已收到合同款1,120万元,目前此合同已安装完毕,等待验收。
   3、2012年8月7日与西安陕鼓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签订了《府谷县恒源煤焦电化有限公司甲醇及LNG项目配套空冷岛合同》,
合同金额为人民币5,174.40万元。截至2013年3月31日已收到合同预付款517.44万元,目前方案设计即将完成。
   (四)数量分散的订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五)公司报告期内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六)重要研发项目的进展及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七)报告期内公司的无形资产、核心竞争能力、核心技术团队或关键技术人员(非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发生
重大变化的影响及其应对措施
   √ 适用 □ 不适用
   1、无形资产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年度计划,坚持科技创新,强化创新意识,继续加大研发力度。报告期内,公司的《一种内翅片管蒸
发式中冷器》、《一种低阻力降换热管束装置》、《一种低阻力降的蒸发式冷却装置》、《一种收水器装置》项目获得国家专
利,公司的“BLT-系列节能型复合闭式冷却塔”项目获河南省科学技术进步叁等奖。这些研究成果提升了公司在行业中的核心
竞争力,加大了客户对公司产品的信心。
   2、核心竞争力及核心技术团队或关键技术人员发生变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核心竞争力、核心技术团队或关键技术人员未发生重大变化。
   (八)报告期内公司前5大供应商或客户发生变化的具体情况及对公司未来经营的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洛阳隆华传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九)年度经营计划在报告期内的执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围绕发展战略,根据年度经营总体计划,顺利的推进各项工作:继续加大在电力、石化等行业的产品推广
力度,提升市场占有率;通过不断提升研发实力,提升公司品牌影响力;加强内部控制,不断规范公司的管理和运营流程。
     (十)对公司未来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的重要风险因素、公司经营存在的主要困难及公司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 适用 √ 不适用
                                                                                                            洛阳隆华传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第四节 重要事项
一、公司或持股 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承诺事项               承诺方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
股改承诺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告书中所作承诺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一)公司股票上市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本公司
                                            共同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李占明、李占强、李明卫、李明强承诺:股票上市
                                                                                                                                                       报告期内,公
                                            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在本次发行前已持有的公司
                         本公司共同控股股                                                                                                              司上述股东
                                            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股份。同时,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李                          自承诺之日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 东及实际控制人李                                                                                                                均遵守以上
                                            占明、李占强、李明卫、李明强、董晓强、刘岩承诺: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 2011 年 09 月 16 日      起至承诺履
所作承诺                 占明、李占强、李                                                                                                              承诺,未有违
                                            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在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                          行完毕。
                         明卫、李明强承诺                                                                                                              反上述承诺
                                            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转让其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的情况。
                                            在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
                                            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其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报告期内,公
                         本公司共同控股股                                                                                                              司上述股东
                                            (二)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为避免今后可能发生的同业竞争,最大限度地维护
                         东及实际控制人李                                                                                                              均遵守承诺,
                                            公司的利益,保证公司的正常经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占明、李占 2011 年 09 月 16 日      长期有效
                         占明、李占强、李                                                                                                              没有发生与
                                            强、李明卫、李明强分别出具了《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
                         明卫、李明强承诺                                                                                                              公司同业竞
                                                                                                                                                       争的行为。
                                                                                                             洛阳隆华传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三)关于住房公积金承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占明、李占强、李明
                                                                                                                                                          报告期内,公
                                            卫、李明强已出具承诺,如隆华传热将来被任何有权机构要求补缴全部或部分
                         本公司共同控股股                                                                                                                 司上述股东
                                            社会保险费用和/或因此受到任何处罚或损失,李占明、李占强、李明卫、李明
                         东及实际控制人李                                                                                                                 均遵守以上
                                            强将代隆华传热承担全部费用,或在隆华传热必须先行支付该等费用的情况下,2011 年 09 月 16 日        长期有效
                         占明、李占强、李                                                                                                                 承诺,未有违
                                            及时向隆华传热给予全额补偿,以确保不会给隆华传热造成额外支出及遭受任
                         明卫、李明强承诺                                                                                                                 反上述承诺
                                            何损失,不会对隆华传热的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和盈利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的情况。
                                            李占明、李占强、李明卫、李明强就上述承诺承担连带责任。
                                            (四)关于劳务派遣的承诺公司共同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李占明、李占强、
                                                                                                                                                          报告期内,公
                                            李明卫、李明强承诺:如果因公司发行上市前发生的使用劳务派遣用工的事项,
                         本公司共同控股股                                                                                                                 司上述股东
                                            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就工资、社会保险的缴纳等事项发生法律纠纷的,
                         东及实际控制人李                                                                                                                 均遵守以上
                                            本人将与劳务派遣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并无条件全额承担由上述事项产生 2011 年 09 月 16 日         长期有效
                         占明、李占强、李                                                                                                                 承诺,未有违
                                            的公司支付的或应由公司支付的所有相关款项和费用。 如果因公司发行上市后
                         明卫、李明强承诺                                                                                                                 反上述承诺
                                            发生的使用劳务派遣用工的事项,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就工资、社会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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