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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安水务:重大诉讼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11-21

上海巴安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诉讼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法院已受理,尚未开庭审理。

2、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原告

3、涉案的金额:工程款、履约保全金、投标保证金及利息,合计28,282,540元。

4、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目前案件尚未开庭审理,该诉讼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具体影响尚存在不确定性。

一、本次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

因上海巴安水务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与润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简称“润邦控股”)、六盘水市水利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六盘水市水利开发”)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公司向贵州省六盘水市钟山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023年11月17日,公司收到六盘水市钟山区人民法院送达的《贵州省六盘水市钟山区人民法院受理案件通知书》(案号:(2023)黔0201民初7502号),法院决定立案审理。

二、本次诉讼案件的基本情况

(一)受理机构:六盘水市钟山区人民法院

(二)受理地点:贵州省六盘水市

(三)诉讼当事人

原告:上海巴安水务股份有限公司被告一:润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被告二:六盘水市水利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四)诉讼请求

1、判令两被告支付原告工程款15,313,678.37元及利息(利息以15,313,678.37元为基数,自2019年3月14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同期贷款利率的1.5倍计算),以上暂计19,410,055元;

2、判令两被告返还履约保全金620万元及投标保证金80万元及利息(利息以700万元为基数,自2019年3月14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同期贷款利率的1.5倍计算)以上暂计8,872,485元;

3、本案的诉讼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由被告承担。

第1、2项共暂计28,282,540元。

(五)诉讼事实与理由

2015年6月15日,被告润邦控股(曾用名:江西亿阳工程有限公司)与被告六盘水市水利开发签订《六盘水污水处理厂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施工合同》;2015年6月20日、8月3日被告润邦控股与原告分别签订了《六盘水污水处理厂设备采购合同》及《设备采购合同之补充协议》,被告润邦控股将案涉工程全部承包给原告,后原告依约履行了合同义务,2019年3月14日案涉工程完成竣工验收。

截至起诉之日,两被告尚有工程款15,313,678.37元未支付,履约保全金620万元及投标保证金80万元未返还。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日,除本次诉讼及已披露诉讼、仲裁外,公司其他小额诉讼、仲裁事项立案3起,立案金额合计21.03万元。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四、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截至本公告日,本次涉诉案件尚未开庭审理,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将密切关注案件后续进展,积极采取相关措施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并根据案件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贵州省六盘水市钟山区人民法院受理案件通知书》

特此公告。

上海巴安水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1月2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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