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59 证券简称:新天科技 公告编号:2021-052
新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高管减持期限届满及未来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前次减持计划实施情况
新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1年03月31日披露了《关于股东未来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近日,公司收到董事李健先生,高管刘畅先生、杨冬玲女士、徐文亮先生的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告知函,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人员减持公司股份计划期限已届满,根据《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本次减持计划具体实施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公司股份情况
股东 姓名 | 减持方式 | 减持时间 | 减持股份 来源 | 减持价格 (元/股) | 减持股数(万股) | 减持数量占扣除已回购股份后总股本的比例(%) |
李健 | 竞价交易 | 2021.09.01 | 首发股份 | 5.15 | 8.16 | 0.0070 |
杨冬玲 | - | - | - | - | 0 | 0 |
徐文亮 | - | - | - | - | 0 | 0 |
刘 畅 | - | - | - | - | 0 | 0 |
合计 | 8.16 | 0.0070 |
(二)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有公司股份情况
股东 姓名 | 股份性质 |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 ||
股数(万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万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李健 | 合计持有股份 | 336.35 | 0.286 | 328.19 | 0.279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84.09 | 0.071 | 75.93 | 0.065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252.26 | 0.215 | 252.26 | 0.215 | |
刘畅 | 合计持有股份 | 5.78 | 0.005 | 5.78 | 0.005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1.45 | 0.001 | 1.45 | 0.001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4.33 | 0.004 | 4.33 | 0.004 | |
杨冬玲 | 合计持有股份 | 19.22 | 0.016 | 19.22 | 0.016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4.81 | 0.004 | 4.81 | 0.004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14.42 | 0.012 | 14.42 | 0.012 | |
徐文亮 | 合计持有股份 | 5.78 | 0.005 | 5.78 | 0.005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1.45 | 0.001 | 1.45 | 0.001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4.33 | 0.004 | 4.33 | 0.004 |
二、本次减持计划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部分高管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部分高管计划减持其持有的部分公司股份,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现将股东拟减持股份的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股东姓名 | 职务 | 持股数量(万股) | 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
刘 畅 | 副总经理 | 5.78 | 0.005 |
杨冬玲 | 董事会秘书 | 19.22 | 0.016 |
徐文亮 | 财务总监 | 5.78 | 0.005 |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减持股份来源:二级市场增持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及因权益分派转送的股份;
3、减持期间: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
4、减持方式:集中竞价;
5、减持价格:根据市场价格确定;
6、减持数量、比例:
股东姓名 | 拟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万股) | 拟减持股份不超过公司扣除已回购股份后总股本的比例(%) |
刘 畅 | 1.5 | 0.001 |
杨冬玲 | 5 | 0.004 |
徐文亮 | 1.5 | 0.001 |
三、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上述股东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
四、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存在不确定性,上述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公司将依据计划进展情况按规定进行披露。
2、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督促上述股东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3、上述股东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减持行为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五、备查文件
1、《关于公司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告知函》;
2、《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新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一年十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