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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天科技: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4-16

新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勤信鉴字【2020】第0013号

目 录

内 容

内 容页 次
一、内部控制鉴证报告1-2
二、附件:
新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3-14

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地址:北京西直门外大街110号中糖大厦11层电话:(86-10)68360123传真:(86-10)68360123-3000邮编:100044

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勤信鉴字【2020】第0013号新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核了后附的新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 董事会按照财政部颁发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相关具体规范对2019年12月31日与财务报表相关的内部控制有效性作出的认定。

一、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二、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报告仅供贵公司为2019年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于任何其他目的。

三、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并保持其有效性,同时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相关具体规范对2019年12月31日与财务报表相关的内部控制有效性作出认定是贵公司董事会的责任。

四、 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内部控制有效性发表鉴证意见。

五、 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上述准则要求我们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了解、

测试和评价内部控制系统设计的合理性和执行的有效性,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六、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贵公司董事会按照财政部颁发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相关具体规范的控制标准于2019年12月31日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与财务报表相关的有效的内部控制。本结论是在受到鉴证报告中指出的固有限制条件下形成的。

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张宏敏

二〇二〇年四月十五日 中国注册会计师:陈铮

新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新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新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方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现对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体系建设以及截止2019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执行情况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是内部控制评价的最高决策机构,董事会下属审计委员会负责领导公司内部控制工作,并授权审计部负责内部控制评价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各级管理层及各子公司负责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

为保证内部控制工作合规及有效推动,公司聘请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鉴证机构。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在董事会、监事会、管理层及全体员工的持续努力下,公司已经建立起一套比较完整且运行有效的内部控制体系,从公司层面到各业务流程层面均建立了系统的内部控制及必要的内部监督机制,为公司经营管理的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的真实、完整提供了合理保障。

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要求,从公司的各项业务规模和实际经营情况出发,以风险为导向,结合公司年度合并财务报表数据,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公司纳入评价范围的事项包括内部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督;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包括资金活动、采购业务、资产管理、销售业务、担保业务、关联交易、财务报告、合同管理。同时通过风险检查、内部审计、监事巡查等方式对公司内部控制的设计及运行的效

率、效果进行独立评价。

1、内部环境

(1)组织架构

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中国证监会有关上市公司的法律法规的要求,不断完善和规范公司治理结构和议事规则,确保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机构的规范运作,形成了科学有效的职责分工和制衡机制。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分别按其职责行使决策权、执行权和监督权。

(2)发展战略

公司以“用科技实现能源计量与管理的智能化,促进能源节约,创造轻松生活”为愿景,以成为智慧能源信息化管理综合解决方案提供商为目标,以“自主研发,不断创新”为根本,专注于智慧水务、智慧农业节水、智慧燃气、智慧热力、智能计量等行业。坚持以客户为中心,在云平台与大数据的交汇点上,借助公司在智能表、智慧能源领域积累的经验和优势,充分利用互联网、大数据、云平台为城市公用事业管理及农业高效节水提供智能化和信息化的整体解决方案,发挥公司的优势使公司逐步形成不断发展的行业生态链,为我国智慧城市建设、节水事业的发展做出积极的贡献。

同时,公司将充分利用资本市场投融资平台,加大市场前景广阔盈利能力强的项目投资,并积极对产业链上下游的企业进行并购,整合优质资源,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促使公司做大做强。

(3)人力资源

公司坚持以人为本,充分尊重、理解和关心员工,以内部培养为主,积极引进为辅,建立完善的培养、引进、培训、学习、交流、提高的机制。制定了系统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涵盖人员招聘、工资薪酬、绩效考核与管理等,实行以岗定薪、岗变薪异、优胜劣汰、能上能下的人才竞争机制,做到了人尽其才,才尽

其用,增强了员工的创造性和公司的凝聚力,为公司可持续发展提供了人力资源保障。

(4)企业文化

公司建立“宽容、开放、创新”的企业文化,将企业文化的宣传贯彻工作落实在日常工作中,并通过各种宣传渠道,向广大员工宣扬企业文化理念,把企业文化建设融入到日常经营活动中,增强员工的信心和责任感,增强公司的凝聚力、向心力,树立公司的整体形象,保证公司运营的健康和稳定。

2、风险评估

为促进公司持续、健康、稳定的发展,合理保障经营目标的顺利实现,公司根据既定发展策略,结合实际发展需求,从战略、运营、市场、合规及财务五方面开展了风险因素收集,动态进行风险识别和风险分析,并相应调整风险应对策略,确保风险的防范和有效控制。

3、控制活动

公司的主要控制措施包括:

(1)职责分离控制

公司在制定各岗位职责时充分考虑职责分离,即不相容职务分离的控制要求,在制定具体业务流程及岗位职责时实施了相应的分离措施。

(2)授权审批控制

公司根据具体业务流程及实际需要,对各项需审批业务的审批权限及职责进行划分,明确了各岗位在具体业务办理时的权限范围、审批程序和责任。

(3)会计系统控制

公司严格按照国家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建立规范的会计工作秩序,制定了各

项具体业务核算制度,在实际工作中不断加强会计工作质量和水平,完善会计工作流程。

(4)财产保护控制

公司建立了财产日常使用管理及定期清查制度,并且将具体的工作流程及权责划分通过制度进行明确,保障公司财产实物安全。

(5)绩效考评控制

公司制定了绩效考核管理办法,以明确规范绩效考核工作,坚持客观公正、规范透明、绩效导向原则,按期组织季度考核、年度考核,使绩效考核结果能为薪酬分配、人才甄选与培养、团队优化、薪金福利调整等提供决策依据。 公司将上述控制措施在下列主要业务活动中综合运用,并重点关注资金活动、采购业务、资产管理、销售业务、担保业务、关联交易等高风险领域,同时对各种业务及事项实施有效控制,促进内部控制有效运行。

①资金活动

公司建立了完善的资金管理制度,包括资金使用审批、货币资金管理、对外投资、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等方面,公司按交易金额大小以及交易性质划分两种层次的交易授权即一般授权和特别授权。对于一般性交易如购销业务、费用报销业务采取各职能部门负责人、主管副总和总经理分级审批制度,以确保各类业务按程序进行。对于非常规性交易事件,如收购、兼并、投资、增发股票等重大交易事项需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批。公司严格按照相关管理制度做好资金管理工作,确保公司资金使用符合合理性、效率性、安全性的原则,确保为公司发展提供充足的资金支持。

②采购业务

公司设置专门的采购部门负责原材料的采购,制订了完善的采购管理制度,在申请采购与审批、询价与确定供应商、采购合同的谈判、货物的验收、款项的

支付、审批与执行等环节明确了各自的权责及相互制约要求与措施,有效防范了采购与付款过程中的差错和舞弊。

③资产管理

固定资产是企业组织生产的重要设备,为了加强对公司固定资产的管理,公司制订了较为完善的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对固定资产的购置、登记管理、处置以及相关财务核算进行了明确规定。并对从事固定资产管理业务的相关岗位制订了岗位责任制,明确了固定资产采购、验收、付款、保管等各环节的权限与责任,实行定期财产清查和不定期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控制,确保固定资产的安全。

④销售业务

公司在对行业和市场进行深入的研究和预测的基础上,按照公司发展战略和总体运营目标,制定、调整销售计划和销售策略,并制订有完善的销售管理制度,对销售人员制订相关岗位责任制,明确了销售合同的审批、签订、货物的发出、销售收入的确认、坏账准备的计提与审批、坏账的核销与审批等环节各自的权责。

⑤担保业务

为维护投资者利益,规范公司担保行为,控制公司资产运营风险,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公司制定了《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对外担保的审查、审批程序、管理、信息披露、责任追究等进行了明确规定。未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批准,任何人无权以公司名义签署对外担保的合同、协议或其他类似的法律文件等。

⑥关联交易

为维护公司、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特别是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制定了《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对关联方及关联交易进行了明确的认定,对关联交易决策程序进行了严格的规定,将关联交易的审批权限根据金额及性质情况提交总经理办公会、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更有效的对关联交易

进行了规范。

⑦财务报告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基本规范》等法律法规及其补充规定的要求,制定了规范、完整、适合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及相关操作规程,明确了各项会计工作流程、核算办法、确保会计凭证、核算与记录及其数据的准确性、可靠性和安全性。公司在财务核算方面设置了较为合理的岗位,并配备了相应的财务人员以保证财会工作的顺利进行。财会人员分工明确,各岗位能够起到互相牵制的作用,批准、执行、记账等关键职能由相关的被授权人员分工进行,充分发挥了会计的监督职能。 公司财务部门定期编制财务报告,公司并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财务数据进行审计,在审计基础上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审计报告,确保了公司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同时,公司作为上市公司,在财务报告未公开披露前,严格按照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的有关规定,在有关人员知悉公司财务数据时,进行了及时的登记和签署有关保密承诺,避免了公司财务信息在未公开前出现提前泄露的情形。

⑧合同管理

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合同审批体系,明确各类合同的签审权限,并建立了重大合同的审批、向董事会报备机制等,规范了公司的合同管理。

4、信息与沟通

公司管理已基本实现计算机化和网络化,公司信息部负责全公司的信息系统管理工作。通过明确的系统设置,体现公司对职责分离、信息安全等方面的有效控制。同时,公司建立了较为全面的信息系统的日常运营、维护机制,合理保障信息系统的持续正常运转,为生产经营活动的顺利开展提供有力支持。

另外,公司制定了《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明确内部控制相关信息的收集、处理和传递程序、传递范围,做好对信息的合理筛选、核对、分析、整合,确保信息的快速传递、归集和有效管理。利用ERP系统、OA等现代化信息平台,使得各管理层级、各部门、各业务单位以及员工与管理层之间信息传递更迅速、顺畅。另外,通过市场调查、网络传媒、宣传推介、内部宣传报道等渠道,及时获取外部信息,并将有价值的信息提供给公司管理层,为公司的决策提供参考依据。公司通过内、外部信息的有效沟通,使得管理层能及时采取控制措施、规避风险。

5、内部监督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负责审查企业内控建设、内部控制的实施有效性和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情况,并且指导及协调内部审计及相关事宜。审计委员会下设审计部,在审计委员会的领导下,开展日常的内部监督及审计工作,对公司及所属单位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内控执行情况、财务收支、经济效益及真实合法性等进行监督检查。

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行使职权,对公司信息披露、公司治理等重大事项实施监督。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评价的依据

本评价报告是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深交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的要求,结合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内部审计制度等相关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对公司截至2019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的设计与运行的有效性进行评价。

(三)内部控制评价的程序和方法

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严格遵循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内部审计制度的要求,在分析经营管理过程中的高风险领域和业务重要性后,制定科学合理的评价工作方案,确定检查评价方法,并严格执行。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执行风险评估流程:访谈中高层领导收集风险信息,并进行整理和分析,识别公司所面临的高风险领域,指导年度内控建设和自我评价工作的开展,明确工作范围和工作重点;

2、开展流程访谈,了解公司目前各项业务流程的内部控制现状,识别关键控制点信息。将风险管控信息与部门/岗位相挂钩,明确风险管控职责,切实落实公司各项内部控制管理要求;

3、执行穿行测试,验证访谈了解到的流程及相关控制点信息的真实性,对内部控制的设计有效性进行评价,识别内部控制设计缺陷;

4、执行内部控制测试,按照关键控制活动的发生频率抽取一定数量的样本,对内部控制的执行有效性进行评价,发现内部控制执行缺陷;

5、在内部控制建设与评价工作过程中,从流程的固有风险和控制目标出发,寻找内部控制的薄弱环节,形成《内控缺陷汇总表》和《内部控制缺陷整改方案》,跟踪整改工作的执行情况,并对整改结果执行再测试,验证整改结果的有效性。

评价过程中,采用了个别访谈、穿行测试和抽样等适当方法,广泛收集公司内部控制设计和运行是否有效的证据,如实填写评价工作底稿,分析、识别内部控制缺陷。

(四)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

体认定标准。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设计缺陷与执行缺陷

(1)按已设计的控制措施执行,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认定为设计缺陷:

①不能实现既定的控制目标;

②关键控制点缺乏有效的控制措施;

③控制措施成本过高,远远大于预期效益。

(2)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认定为执行缺陷:

①未执行或未有效执行有关的控制措施;

②未按授予的权限执行;

③不能及时提供已遵守内部控制的有效证据。

2、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

(1)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公司以净利润的5%作为利润表整体重要性水平的衡量指标。当潜在错报金额大于或等于净利润的5%,则认定为重大缺陷;当潜在错报金额小于净利润的5%但大于或等于净利润的1%,则认定为重要缺陷;当潜在错报金额小于净利润的1%时,则认定为一般缺陷。

(2)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财务报告重大缺陷的认定标准

●控制环境无效,可能导致公司严重偏离控制目标;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重大舞弊行为;

●可能改变收入和利润趋势的缺陷;

●未按相关规定履行内部决策程序,影响关联交易总额超过股东大会批准的关联交易额度的缺陷,影响较重的。

●注册会计师发现却未被公司内部控制识别的当期财务报告中的重大错报;

●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机构对内部控制的监督无效。

财务报告重要缺陷的认定标准

●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

●未建立违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

●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或没有实施且没有相应的补偿性控制;

●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编制的财务报表达到真实、完整的目标。

一般缺陷指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3、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本公司以直接损失占公司资产总额的0.5%作为非财务报告重要性水平的衡量指标。当直接损失金额大于或等于资产总额的0.5%,则认定为重大缺陷;当直接损失金额小于资产总额的0.5%但大于或等于资产总额的0.1%,则认定为重要缺陷;当直接损失金额小于资产总额的0.1%时,则认定为一般缺陷。

(2)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以缺陷对公司业务流程有效性的影响程度、发生的可能性作判定,如果缺陷发生的可能性较小,会降低工作效率或效果、或使之偏离预期目标为一般缺陷;如果缺陷发生的可能性较高,会显著降低工作效率或效果、或使之显著偏离预期目标为重要缺陷;如果缺陷发生的可能性高,会严重降低工作效率或效果,或使之严重偏离预期目标为重大缺陷。

(五)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严格遵循基本规范、评价指引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规定的程序执行。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董事长(已经董事会授权):费战波 (签名)

新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二○年四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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