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59 证券简称:新天科技 公告编号:2019-097
新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及调整实施进度的公告
新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2月10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及调整实施进度的议案》、《关于调整物联网智能计量仪表及系统产业化项目实施进度的议案》,现将有关变更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1356号”文核准,公司通过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70,198,181股,发行价格为每股1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772,179,991.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12,192,898.18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59,987,092.82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6年9月20日全部到位,业经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勤信验字【2016】第1135号《验资报告》。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具体投资项目如下:
金额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投资总额 | 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
1 | 智慧水务云服务平台项目 | 28,000.00 | 28,000.00 |
2 | 智慧农业节水云服务平台项目 | 18,000.00 | 17,998.71 |
3 | “互联网+机械表”升级改造产业化项目 | 18,000.00 | 18,000.00 |
4 | 移动互联抄表系统研发项目 | 12,000.00 | 12,000.00 |
合计 | 76,000.00 | 75,998.71 |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最大限度地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办法》。
根据上述相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行、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农业路支行设立了募集资金专户,分别用于存放智慧水务云服务平台项目资金、智慧农业节水云服务平台项目资金、“互联网+机械表”升级改造产业化项目资金以及移动互联网抄表系统研发项目资金。2016年10月20日,公司及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行、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农业路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为加强公司募集资金的集中管理,提高使用效率,公司将存放于中原银行郑州农业路支行的募集资金专户的全部募集资金转出至公司在中国银行河南省分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2018年9月30日,公司与中国银行河南省分行及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办法》规范存储、使用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履行情况良好,不存在违规存储、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
截至2019年11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 项目投资总额(万元) | 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万元) | 截至2019年11月30日累计投入金额(万元) | 投资进度 | 原计划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 |
智慧水务云服务平台项目 | 28,000.00 | 28,000.00 | 15,831.48 | 56.54% | 2019年12月31日 |
智慧农业节水云服务平台项目 | 18,000.00 | 17,998.71 | 2,475.06 | 13.75% | 2019年12月31日 |
“互联网+机械表”升级改造产业化项目 | 18,000.00 | 18,000.00 | 4,185.66 | 23.25% | 2019年12月31日 |
移动互联抄表系统研发项目 | 12,000.00 | 12,000.00 | 2,916.00 | 24.30% | 2019年12月31日 |
合计 | 76,000.00 | 75,998.71 | 25,408.20 | - | - |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及实施进度调整的具体情况及原因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及实施进度调整的具体情况
项目名称 | 变更事项 | 变更前 | 变更后 |
智慧水务云服务平台项目 | 实施地点 | 郑州高新区红松路252号 | 郑州高新区红松路252号及郑州高新区红杉路东、雪梅街南 |
项目建设完成时间 | 2019年12月31日 | 2022年12月31日 | |
智慧农业节水云服务平台项目 | 实施地点 | 郑州高新区红松路252号 | 郑州高新区红松路252号及郑州高新区红杉路东、雪梅街南 |
项目建设完成时间 | 2019年12月31日 | 2022年12月31日 | |
互联网+机械表升级改造产业化项目 | 实施地点 | 郑州高新区红松路252号 | 郑州高新区红杉路东、雪梅街南 |
项目建设完成时间 | 2019年12月31日 | 2022年12月31日 | |
移动互联抄表系统研发项目 | 实施地点 | 郑州高新区红松路252号 | 郑州高新区红杉路东、雪梅街南 |
项目建设完成时间 | 2019年12月31日 | 2022年12月31日 |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及实施进度调整的原因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的原因
根据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公司原场地规模不能满足项目实施需要,为进一步优化公司产业布局,促进公司高效发展,为募投项目的发展预留空间,提高公司整体经营水平,公司拟将“互联网+机械表升级改造产业化项目”及“移动互联抄表系统研发项目”的实施地点由郑州高新区红松路252号变更至:郑州高新区红杉路东、雪梅街南;拟增加“智慧水务云服务平台项目”及“智慧农业节水云服务平台项目”的实施地点,增加后,“智慧水务云服务平台项目”及“智慧农业节水云服务平台项目”的实施地点由郑州高新区红松路252号变更为郑州高新区红松路252号及郑州高新区红杉路东、雪梅街南。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调整的原因
根据公司战略发展规划,由于公司原场地规模已不能满足项目实施需要,公司购置了新的工业用地,公司拟对“互联网+机械表升级改造产业化项目”、“移动互联抄表系统研发项目”、“智慧水务云服务平台项目”及“智慧农业节水云服务平台项目”的实施地点进行变更,为了更好的实施募投项目,公司对募投项目设计方案进行了进一步的优化调整,导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变更后无法按照原计划实施完成。因此,公司需对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度进行调整,拟将“互联网+机械表升级改造产业化项目”、“移动互联抄表系统研发项目”、“智慧水务云服务平台项目”及“智慧农业节水云服务平台项目”的项目完成时间由2019年12月31日调整为2022年12月31日。
五、本次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变更及实施进度调整对公司的影响本次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变更及实施进度调整,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所作出的审慎决定,未改变项目建设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从长远规划来看,本次调整有利于公司更好地使用募集资金,提高募投项目建设质量,并合理有效地配置资源,有助于公司长远健康发展。
六、相关审核批准程序及意见
1、董事会审议意见
董事会同意将智慧水务云服务平台项目及智慧农业节水云服务平台项目的实施地点变更为:郑州高新区红松路252号及郑州高新区红杉路东、雪梅街南;互联网+机械表升级改造产业化项目及移动互联抄表系统研发项目的实施地点变更为:
郑州高新区红杉路东、雪梅街南。上述项目的建设完成时间调整为2022年12月31日。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并调整项目的实施进度,是基于公司经营发展、项目实际情况等多方面综合考虑后作出的审慎决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更好地使用募集资金,提高募投项目建设质量。
2、监事会审议意见
监事会同意将智慧水务云服务平台项目及智慧农业节水云服务平台项目的实施地点变更为:郑州高新区红松路252号及郑州高新区红杉路东、雪梅街南;互联网+机械表升级改造产业化项目及移动互联抄表系统研发项目的实施地点变更为:
郑州高新区红杉路东、雪梅街南。上述项目的建设完成时间调整为2022年12月31日。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变更及实施进度的调整,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向、项目实施的实质性内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3、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查,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变更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及调整实施进度,未改变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投资方向,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及战略规划安排,有利于公司募投项目更好地实施,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独立董事同意将智慧水务云服务平台项目及智慧农业节水云服务平台项目的实施地点变更为:郑州高新区红松路252号及郑州高新区红杉路东、雪梅街南;互联网+机械表升级改造产业化项目及移动互联抄表系统研发项目的实施地点变更为:郑州高新区红杉路东、雪梅街南。上述项目的建设完成时间调整为2022年12月31日。
4、保荐机构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新天科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及调整实施进度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新天科技本次募投项目的调整,是公司根据实际情况所作出的审慎决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海通证券对新天科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及调整实施进度的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3、 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 海通证券关于新天科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及调整实施进度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新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一九年十二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