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新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新天科技”)及控股子公司上海肯特仪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肯特”)、郑州万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近期收到各项政府补助资金共计人民币14,045,069.06元,其中增值税即征即退政府补助资金为人民币895,869.06元,其他政府补助资金为人民币13,149,200.00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 补助的类型及确认和计量
序号 | 收款单位 | 发放 主体 | 补助原因/项目 | 收款 日期 | 补助金额(元) | 补助形式 | 政策依据 | 计入会计科目 |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 是否具有可持续性 |
1 | 新天科技 | 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财政金融局 | 2019省科技创新体系建设专项 | 2019.08 | 3,000,000.00 | 现金 | 豫财科[2019]23号 | 营业外收入 | 与收益相关 | 否 |
2 | 新天科技 | 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财政金融局 | 2019年省重大科研专项后补助 | 2019.09 | 10,000,000.00 | 现金 | 郑财预[2019]460号 | 其他收益 | 与收益相关 | 否 |
3 | 上海肯特 | 上海市金山税务局 | 增值税软件退税 | 2019.07 | 588,269.75 | 现金 | 财税[2011]100号 | 其他收益 | 与收益相关 | 是 |
4 | 单笔50万以下合计(共6笔) | 456,799.31 | 现金 | — | — | — | — | |||
合计 | 14,045,069.06 | 现金 | — | — | — | — |
二、补助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政府部门要求,合理合规的使用政府补助资金,实现政府补助资金的高效使用;
2、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等有关规定,公司拟将上述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入3,034,600.00元,计入其他收益11,010,469.06元,最终的会计
处理仍须以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三、风险提示和其他说明
政府补助具体的会计处理需以审计机构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上述补助收款凭证。
特此公告。
新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一九年九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