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新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1月02日以书面及通讯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了《关于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的通知》;2018年11月05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应参会监事3人,实际参会监事3人,到会监事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要求。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李建伟先生主持。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会议通过以下决议:
1、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方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
《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有利于更好地促进公司持续稳健的发展,有利于维护广大股东的利益。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审议和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
特此公告。
新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二○一八年十一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