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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天科技: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05-05
新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新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
法规、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新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方式的独立意见
     公司对募投项目实施方式的变更,未实质性地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本
次募投项目实施方式变更是公司基于实际情况而作出的调整,是出于未来公司发
展的考虑,符合公司募投项目建设的需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本次
募投项目实施方式的变更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公司对募投
项目实施方式的变更。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变更智慧水务云服务平台项目实施方式暨继续收购上海肯特仪表
股份有限公司股权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变更智慧水务云服务平台项目实施方式暨继续收购上海肯特
24.9997%的股权,是基于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做出的调整,有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
金使用效率,本次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程序符合《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以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
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也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我们同意公司变更
智慧水务云服务平台项目实施方式暨继续收购上海肯特24.9997%的股权。
     三、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项及剩余募集资金及利息使用计划的独
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剩余募集资金及利息投入“物联网智能计量仪表及
系统产业化项目”,只是资金出资方式进行了变更,公司前期已对该项目进行了
新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充分的可行性分析,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
的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公司使用剩余募集资金及利息投入由全资子公司江苏新
天物联科技有限公司建设的“物联网智能计量仪表及系统产业化项目”。
    (以下无正文)
新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页无正文,为新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
页)
独立董事:
    迟国敬                杜海波                      张英瑶
                                                新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 05 月 04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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