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太平洋精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太平洋精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8月12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8月20日下午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任德君先生主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江苏太平洋精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程序合法、有效。本次监事会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截止2021年6月底的实际经营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相关公告,《2021年半年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刊登于2021年8月24日《证券时报》。
本报告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本报告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江苏太平洋精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