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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锻科技: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太平洋精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20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太平洋精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江苏太平洋精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精锻科技”或“公司”)2020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精锻科技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进行了核查,并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一、日常关联交易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江苏太平洋精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因经营发展需要,与关联方江苏智造新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造新材”)、泰州市开宇塑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宇塑业”)、姜堰区天目机械配件厂(以下简称“天目机械”)、姜堰区城北木器抛光厂(以下简称“城北木器”)发生日常关联交易。

公司于2021年4月1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夏汉关、黄静、周稳龙为关联董事,故回避表决,其余四名非关联董事以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预计在2021年度与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2,750.00万元。公司独立董事予以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本次关联交易未构成重大关联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关联交易 类别关联方关联交易内容关联交易定价原则预计金额 (万元)截至披露日已发生金额 (万元)2020年发生金额 (万元)
接受劳务智造新材外协加工参照市场价格200.000.0022.59
天目机械外协加工参照市场价格80.0019.3460.41
城北木器外协加工参照市场价格80.0016.0636.28
小计外协加工参照市场价格360.0035.40107.54
关联采购智造新材材料采购参照市场价格2,000.00463.44349.68
开宇塑业材料采购参照市场价格350.0046.07180.13
城北木器材料采购参照市场价格10.000.000.00
小计材料采购参照市场价格2,360.00509.51529.81
经营租赁智造新材经营租赁参照市场价格30.000.000.00

(三)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关联交易类别关联方关联交易内容预计金额(万元)实际发生金额(万元)实际发生额占同类业务比例(%)实际发生额与预计金额差异(%)披露日期及索引
接受劳务智造新材外协加工160.0022.590.85-85.882020/4/21巨潮资讯网
天目机械外协加工50.0060.412.260.44
城北木器外协加工50.0036.281.36-27.44
关联采购智造新材材料采购2,000.00349.680.70-82.52
开宇塑业材料采购300.00180.130.36-39.96
城北木器材料采购10.000.000.00-100.00
公司董事会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公司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额度是双方可能发生业务的上限金额,实际发生额是按照双方实际签订合同金额和执行进度确定,具有较大的不确定性,因此导致实际发生额与预计金额存在一定的差异。
公司独立董事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1、公司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额度是双方可能发生业务的上限金额,实际发生额是按照双方实际签订合同金额和执行进度确定,具有较大的不确定性,因此导致实际发生额与预计金额存在一定的差异。 2、公司2020年发生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实际生产经营情况,交易根据市场原则定价,公允、合理,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江苏智造新材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江苏智造新材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1204346482449D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江苏省姜堰经济开发区天目西路619号法定代表人:夏敏注册资本:7,000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高性能新材料及其制品技术研发;粉末冶金制品、有色金属合金制品、汽车零部件制造、销售;自营或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经营和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

2020年经营情况:截止2020年12月31日,总资产263,300,474.86元,净资产-1,643,987.57元,2020年主营业务收入31,345,816.65元,净利润-20,790,986.89元(未经审计)。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智造新材大股东为公司实际控制人直系亲属,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3、履约能力分析

智造新材依法存续经营,公司生产经营正常,不存在履约风险。预计2021年与公司发生的外协加工交易预计占同类交易的6.25%左右,与公司发生的材料采购交易预计占同类交易的3.33%左右,与公司发生的经营租赁交易预计占同类交易的20.00%左右,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影响很小。

(二)泰州市开宇塑业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泰州市开宇塑业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1204069496366R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姜堰经济开发区双寿村

法定代表人:王志伟

注册资本:100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塑料配件、机械零配件制造、销售;包装材料、五金产品、建筑材料、水暖器材、磨料、磨具、阀门、管道及附件、不锈钢管件销售2020年经营情况:截止2020年12月31日,总资产4,300,813.59元,净资产1,442,906.60元,2020年主营业务收入2,176,765.27元,净利润73,924.49元(未经审计)。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开宇塑业股东系公司实际控制人近亲属,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3、履约能力分析

开宇塑业依法存续经营,公司生产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历史交易记录良好,不存在履约风险。预计2021年与公司发生的材料采购交易额占同类交易的0.58%左右,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影响很小。

(三)姜堰区天目机械配件厂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姜堰区天目机械配件厂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321204MA1P8XD40F

经营者:朱连珍

企业类型:个体工商户

注册资本:28万元人民币

经营场所:罗塘街道城中村工业集中区

经营范围:通用机械零部件加工、销售

2020年经营情况:截止2020年12月31日,总资产491,315.55元,净资产296,315.55元,2020年主营业务收入544,095.91元,净利润-3,684.45元(未经审计)。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天目机械经营者系公司实际控制人近亲属,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3、履约能力分析

天目机械依法存续经营,公司生产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历史交易记录良好,不存在履约风险。预计2021年与公司发生的外协加工交易额占同类交易的2.50%左右,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影响很小。

(四)姜堰区城北木器抛光厂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姜堰区城北木器抛光厂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321204MA1TA6D766

经营者:蒋金余

企业类型:个体工商户

注册资本:10万元人民币

经营场所:罗塘街道城北村十一组5号

经营范围:木器制作、加工;通用机械零部件加工。

2020年经营情况:截止2020年12月31日,总资产334,542.79元,净资产37,883.82元,2020年主营业务收入348,614.21元,净利润1,066.55元(未经审计)。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城北木器经营者系公司副总经理赵红军配偶直系亲属,关联人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3、履约能力分析

城北木器依法存续经营,公司生产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历史交易记录良好,不存在履约风险。预计2021年与公司发生的外协加工交易占同类交易的

2.50%左右,材料采购交易占同类交易的0.02%左右,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影响很小。

三、关联交易定价政策、依据及结算方式等相关内容

关联方交易内容定价原则结算方式定价依据
智造新材材料采购市场价格发票入账后三个月滚动付款参照非关联方客户的报价
智造新材外协加工市场价格发票入账后三个月滚动付款参照工序制造成本
智造新材经营租赁市场价格发票入账后三个月滚动付款参照市场价格
开宇塑业材料采购市场价格发票入账后三个月滚动付款参照非关联方客户的报价
天目机械外协加工市场价格发票入账后三个月滚动付款参照工序制造成本
城北木器外协加工市场价格发票入账后三个月滚动付款参照工序制造成本
城北木器材料采购市场价格发票入账后三个月滚动付款参照非关联方客户的报价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关联方产品外协加工技术质量稳定,且交易定价公允,执行公司制定的外协加工价格,材料采购价格参照非关联方客户的报价而确定,未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会带来重大影响。

2、关联交易金额小,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一)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市场定价及公允、公平、公正的交易原则,预计金额合理,符合双方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和具体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董事会对本议案的表决程序合法,关联董事回避了对此议案的表决,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通过该议案。

六、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精锻科技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正常经营发展需要,未导致公司对关联方形成依赖,未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未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该等日常关联交易定价公允,未损害股东利益。上述预计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保荐机构对精锻科技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太平洋精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赵冬冬 徐 恩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4月1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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