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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锻科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5-20

证券代码:300258 证券简称:精锻科技 公告编号:2019-016

江苏太平洋精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与网络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形,无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和出席情况

2019年5月20日下午14点30分,江苏太平洋精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江苏省泰州市姜堰区双登大道198号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本次会议采用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5月20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5月19日15:00-2019年5月20日15:00。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召集,公司董事长夏汉关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出席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97人,代表股份235,189,63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8.0715%。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9人,代表股份223,260,27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5.126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88人,代表股份11,929,35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9455%。

公司董事、监事、聘请的律师出席了现场大会,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现场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235,189,63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1,947,75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报告获得通过。

2、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235,189,63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1,947,75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报告获得通过。

3、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35,189,63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1,947,75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4、201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总表决情况:

同意235,189,63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1,947,75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报告获得通过。

5、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235,189,63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1,947,75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报告获得通过。

6、2019年度向银行申请贷款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35,189,63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1,947,75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7、关于聘请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35,189,63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1,947,75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余飞涛律师、曹丽慧律师见证,并出具了《关于江苏太平洋精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1.江苏太平洋精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2.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太平洋精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江苏太平洋精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5月2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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