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解除限售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开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山股份”或“公司”)2020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开山股份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解除限售上市流通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说明如下:
一、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开山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084号)同意,公司向开山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135,635,018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8.11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99,999,995.98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27,026,586.96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072,973,409.02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0年12月24日出具的《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639号)审验。
上述股份于2021年1月8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限售期为18个月。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为858,000,000股,发行后总股本为993,635,018股。
(二)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上市后股本变动情况
自完成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来,开山股份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本次发行对象为开山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得转让。锁定期结束后,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除上述承诺外,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无其他特别承诺。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事项,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经上述股东自查、公司核查以及保荐机构核查,截至目前,上述股东均严格履行了所作出的股份锁定承诺。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对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也不存在违规担保的情形。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一)公司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预计为2022年7月8日(星期五)。
(二)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135,635,018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13.65%;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共1名,对应1个证券账户。
(四)本次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股
序号 | 限售股份持有人名称 | 限售股份持有人证券账户名称 | 持有限售股数量 | 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 | 本次解除限售股数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
1 | 开山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开山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135,635,018 | 135,635,018 | 13.65% |
合计 | 135,635,018 | 135,635,018 | 13.65% |
四、本次股份上市流通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表
股份性质 |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 | 本次变动后 | ||
股份数量(股) | 比例(%) | 限售股上市(股) | 股份数量(股) | 比例(%) |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 175,128,604 | 17.63 | -135,635,018 | 39,493,586 | 3.98 |
高管锁定股 | 39,493,586 | 3.98 | - | 39,493,586 | 3.98 |
首发后限售股 | 135,635,018 | 13.65 | -135,635,018 | - | - |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 818,506,414 | 82.37 | 135,635,018 | 954,141,432 | 96.03 |
股份性质 |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 | 本次变动后 | ||
股份数量(股) | 比例(%) | 限售股上市(股) | 股份数量(股) | 比例(%) | |
合计 | 993,635,018 | 100.00 | - | 993,635,018 | 100.00 |
注:变动后情况最终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出具的结果为准。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开山股份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开山股份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等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有关规则和股东承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本次解除限售股份股东严格履行了其股份锁定承诺,公司关于本次限售股份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综上,保荐机构对开山股份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限售股份解禁及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解除限售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张 宁 唐 青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