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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星科技:2020年第九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12-18

证券代码:300256 证券简称:星星科技 公告编号:2020-0146

浙江星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九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12月18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0年12月18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12月18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12月18日9:15-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坪山区坪山街道江岭路6号——行政办公楼七楼会议室。

3、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有6名,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为237,276,6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4.7696%,其中: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4名,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为236,645,1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4.7036%。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股东共2名,代表有效表

决权的股份为631,5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659%。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和列席了会议。

5、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鉴于公司董事长刘建勋先生因工作原因出差在外,本次股东大会由副董事长兼总经理潘清寿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法律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本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37,276,6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577,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该项议案表决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37,119,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36%;反对157,6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6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419,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0.0095%;反对157,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37,119,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36%;反对

157,6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6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419,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0.0095%;反对157,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37,119,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36%;反对157,6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6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419,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0.0095%;反对157,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37,119,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36%;反对157,6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6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419,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0.0095%;反对157,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37,119,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36%;反对157,6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6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419,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0.0095%;反对157,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37,118,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32%;反对158,6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6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418,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9.9461%;反对158,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539%;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37,119,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36%;反对157,6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6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419,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0.0095%;反对157,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37,119,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36%;反对157,6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6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419,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0.0095%;反对157,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陈晓玲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37,276,6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577,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中伦文德(杭州)律师事务所律师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认为: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方式和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所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0年第九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中伦文德(杭州)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公司2020年第九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星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0年12月1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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