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星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星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20年11月26日以电话和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会议于2020年12月2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绍怀主持,采取记名的方式进行表决。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经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监事会同意对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修订后的《监事会议事规则》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星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0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