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星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星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19年8月16日以电话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会议于2019年8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泮玲娟主持,采取记名的方式进行表决。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经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财政部于2019年 4月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 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 6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
根据上述会计准则的修订要求,公司需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相应变更,并按照上述通知规定的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编制公司的财务报表。
经审核,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通知及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具体内容详见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上公告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编制的《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19年上半年的经营管理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上公告的《2019年半年度报告》、《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星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19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