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星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9年6月6日,浙江星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收到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李伟敏先生、财务总监陈美芬女士提交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完成的告知函》,截止本公告日,李伟敏先生、陈美芬女士分别通过证券交易系统减持公司股份131,250股,其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成。根据《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已披露的减持计划
公司于2019年5月14日披露了《关于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9-0062),李伟敏先生、陈美芬女士计划自减持计划预披露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2019年6月5日至2019年12月4日)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262,500股,减持比例合计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0.027%。
二、减持计划实施完成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名称 | 减持方式 | 减持期间 | 减持均价(元/股) | 减持股数(股) | 减持比例(%) |
李伟敏 | 集中竞价交易 | 2019年6月6日 | 3.33 | 131,250 | 0.0137 |
陈美芬 | 集中竞价交易 | 2019年6月6日 | 3.35 | 131,250 | 0.0137 |
合计 | 262,500 | 0.0274 |
2、股东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
称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持有股份 |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后持有股份 |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李伟敏 | |||||
合计持有股份 | 210,000 | 0.022 | 78,750 | 0.008 |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131,250 | 0.014 | 0 | 0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78,750 | 0.008 | 78,750 | 0.008 | |
陈美芬 | |||||
合计持有股份 | 210,000 | 0.022 | 78,750 | 0.008 |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131,250 | 0.014 | 0 | 0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78,750 | 0.008 | 78,750 | 0.008 |
注:2019年年初,上述股东分别持有公司股份525,000股,其各自所持股份中的315,000股股份已根据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于2019年5月17日完成回购注销手续。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截至本公告日,上述减持股份情况符合已披露的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成。
3、李伟敏先生、陈美芬女士并非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其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亦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四、备查文件
1、相关股东提交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完成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浙江星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19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