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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线传媒: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王雪春)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28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北京光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2022年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勤勉、谨慎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客观的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专门委员会委员的作用。本人严格审核公司提交董事会的相关事项,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同时积极关注和参与研究公司的发展情况,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2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2年度,公司共召开7次董事会,分别为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至第十一次会议,本人均亲自出席,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在认真审阅的基础上均表示赞成,未提出异议、反对和弃权。

2022年度,公司共召开2次股东大会,分别为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和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人均有出席。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认为所参与的2022年度内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会议相关决议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且均未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

二、发表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情况

2022年度,本人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要求,本着认真、勤勉、谨慎的态度履行职责,参加公司的董事会,根据相关规定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如下:

北京光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序号日期董事会届次发表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意见类型
12022年3月23日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1.就公司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2.就子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同意
22022年3月25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1.就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发表独立意见同意
32022年4月27日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1.就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发表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2.就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人占用公司资金、累计和当期担保情况、子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同意
42022年8月24日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1.就公司2022年半年度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情况、2022年半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人占用公司资金情况发表独立意见。同意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检查情况

2022年度,本人利用参加公司股东大会、现场考察等机会,对公司生产经营状况、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等进行了现场调研。此外,本人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媒体对公司的相关报道,通过多种沟通途径,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经营动态,有针对性地为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忠实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 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完善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要求公司严

北京光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格执行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保证2022年度公司的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维护了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

2.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严格履行职责,按时参加公司董事会会议,认真审核公司提供的材料和议案,在充分了解事实的基础上,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客观的结论,审慎的行使表决权。

3. 2022年度,本人认真学习独立董事履职相关的法律、行政法规,注重学习最新颁布和修订的各项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度,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相关规定,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切实加强了对公司和投资者合法权益的保护能力。

五、其他工作

1. 2022年度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2. 2022年度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 2022年度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聘请审计机构或咨询机构的情况。

2023年,本人将继续本着认真、勤勉、谨慎的精神,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和要求,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保证公司董事会的客观、公正与独立运作,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王雪春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八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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