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米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依米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0年10月22日以专人送达和电话通知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0年10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监事3人,实际参加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袁姣女士主持,董事会秘书李华楠先生列席会议。会议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程序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经全体参会监事审议,并以记名投票的方式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监事会审议认为: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同意票占本次监事会有效表决票数的100%,表决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前三季度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议案》
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遵循了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资产实际情况,董事会就该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同意票占本次监事会有效表决票数的100%,表决通过。
三、备查文件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依米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0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