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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莱特:独立董事2020年度述职报告(陈思平)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09

广东宝莱特医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0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董事、各位股东:

本人作为广东宝莱特医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莱特”或“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要求。在2020年度的工作中, 竭诚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作用,勤勉尽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各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及各自的专业优势,积极关注和参与研究公司的发展,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本人2020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向各位股东汇报如下:

一、2020年度出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2020年度公司共召开了11次董事会会议和3次股东大会会议,本人亲自出席了11次董事会会议,3次股东大会会议,没有出现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对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了充分沟通,也提出了一些合理化建议,并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利益。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符合法定程序,合法有效,因此,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在认真审阅的基础上均表示赞成,无提出异议、反对和弃权的情形。

二、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情况

2020年度,本人勤勉尽责,详细了解公司运作情况,作为宝莱特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的相关规定,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

1、2020年2月14日在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上,本人对公司《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关于调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方案》、《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稿)》、《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承诺(修订稿)》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20年2月28日在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上,本人对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宝医疗提供担保的议案》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2020年3月31日在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上,本人对公司《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解除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4、2020年4月23日在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上,本人对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关于公司2019年度及2020年第一季度关联交易事项》、《关于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的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关于为子公司宝瑞医疗、申宝医疗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时,对公司《关于聘任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

5、2020年5月11日在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上,本人对公司《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关于调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二次修订稿)》、《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论证分析报告(二次修订稿)》、《关于公司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二次修订稿)》、《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承诺(二次修订稿)》、《关于解除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6、2020年8月14日在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上,本人对公司2020

年上半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关于解除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并调整担保额度的议案》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7、2020年9月1日在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上,本人对公司《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的议案》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8、2020年9月18日在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上,本人对公司《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收购苏州君康51%股权的议案》、《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9、2020年10月28日在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上,本人对公司2020年上半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0、2020年11月6日在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上,本人对公司《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血净公司、微康科技的议案》、《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1、2020年12月31日在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上,本人对公司《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关于延长对子公司申宝医疗、柯瑞迪提供担保期限的议案》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2020年审议的重大事项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公司召开、审议和表决重大事项的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2020年度专业委员会履职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委员,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参加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对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进行了审核,听取了高级管理人员的年度工作汇报并进行考核,切实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在任职期间,积极参加战略委员会会议,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及发展状况,对公司的战略规划进行审核,积极研究符合公司发展方向的战略布局,为公司的健康、快速发展出谋划策。

四、2020年度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0年度,本人除到公司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现场调查外,本人还充分利用出差间隙等对公司进行实地调研,与公司管理层、技术研发人员、销售人员等进行面谈,听取公司管理人员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内部管理和控制、董事会决议执行、财务管理、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销售等日常情况的介绍和汇报,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广大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利益。

五、2020年度在保护投资者权益等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1、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要求完善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要求公司严格执行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和公正。

2、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以及其他出差时间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募集资金使用等情况进行现场调查,与公司管理层及其他相关人员进行交流、分析,并用自己专业知识给出独立、公正、客观的建议。

3、对公司治理、经营管理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买卖本公司股票等事项进行监督检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内部制度,不断督促公司健全法人治理结构,提高公司经营效率,规范公司运作。

六、培训与学习情况

自担任独立董事以来,一直注重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积极参加公司以各种方式组织的相关培训,全面了解上市公司管理的各项制度,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

七、其他工作情况

2020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没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或临时股东大会,也

没有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对公司的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和咨询。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忠实地履行自己的职责,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为公司的健康发展建言献策。本人将继续勤勉尽职,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参考意见。本人也衷心希望公司在董事会领导下稳健经营、规范运作,不断增强盈利能力,使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特此报告,谢谢!

独立董事:陈思平

2021年4月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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