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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莱特: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创业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保荐书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7-01

3-3-1

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宝莱特医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创业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上市保荐书

保荐机构

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锦业路1号都市之门B座5层

3-3-2

深圳证券交易所:

开源证券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开源证券”、“保荐人”或“保荐机构”)接受广东宝莱特医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莱特”、“发行人”或“公司”)的委托,担任其创业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或“本次证券发行”)的保荐人。保荐人及其保荐代表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有关规定,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按照依法制订的业务规则和行业自律规范出具上市保荐书,并保证所出具文件真实、准确、完整。

(本上市保荐书中如无特别说明,相关用语具有与《广东宝莱特医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相同的含义)

3-3-3

第一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概况

公司名称:广东宝莱特医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GUANGDONG BIOLIGHT MEDITECH CO., LTD.注册资本:146,088,000元法定代表人:燕金元有限公司成立日期:1993年6月28日股份公司成立日期:2001年10月26日公司住所:珠海市高新区科技创新海岸创新一路2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4006175020946邮政编码:519085联系电话:0756-3399909传真:0756-3399903互联网网址:http://www.blt.com.cn电子信箱:ir@blt.com.cn本次证券发行类型:可转换为公司普通股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经营范围:特许经营范围是: 研究生产和销售医疗器械(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部门核发的生产企业许可证和经营企业许可证载明的许可项目为准); 一般经营范围是: 与医疗器械相关的仪器仪表及其零配件以及与产品相关的软件,技术推广服务、技术咨询;兼营医疗服务、自有房屋租赁、机械设备租赁。

二、发行人股本结构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一)发行人的股本结构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146,088,000股,股本结构如下:

3-3-4

序号股份类型数量(股)占总股本比例(%)
1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38,334,13526.24
其中:境内自然人持股38,334,13526.24
2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107,753,86573.76
股份总数146,088,000100.00
序号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比例(%)持股总数(股)其中,限售股数(股)
1燕金元境内自然人33.5348,979,60036,734,700
2王石境内自然人2.974,331,520-
3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法人2.834,134,500-
4燕传平境内自然人1.462,132,5801,599,435
5胡海平境内自然人0.911,330,736-
6杨禾丹境内自然人0.771,131,901-
7刘伟境内自然人0.56820,000-
8马天义境内自然人0.56819,800-
9杜运志境内自然人0.54782,200-
10宋玉境内自然人0.36521,400-
2011年7月19日股本40,580,000股
历次派发股份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发行新股等情况变动时间变动原因股份变动数量 (股)变动后股本 (股)
2012年6月资本公积转增股本32,464,00073,044,000
2013年5月资本公积转增股本73,044,000146,088,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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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发行人主营业务基本情况

公司主营业务为医疗器械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服务,主要涵盖健康监测和肾科医疗两大业务板块。健康监测板块为医疗监护设备及配套产品,主营产品为监护仪设备、心电图机、脉搏血氧仪、中央监护系统、可穿戴医疗产品等,广泛应用于家庭保健、社区医疗、普通病房、急诊室、高压氧舱、ICU、CCU、手术室等领域;肾科医疗板块为血液透析产品,主要产品为血液透析设备(机)、血液透析器、透析液过滤器(内毒素过滤器)、血液透析干粉/透析液、灌流机、血透管路、穿刺针、消毒液、透析用制水设备、消毒系统、浓缩液集中配供液系统等产品,广泛应用于急、慢性肾功能衰竭领域的治疗。报告期内,公司的营业收入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主营业务收入81,690.4898.90%80,643.2999.15%69,495.7097.68%
其他业务收入905.631.10%695.250.85%1,651.582.32%
合计82,596.11100.00%81,338.54100.00%71,147.28100.00%
项目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收入比例收入比例收入比例
一、监护仪产品
1、常规一体式监护仪8,628.5510.56%8,609.8310.68%9,025.6712.99%
2、插件式监护仪7,250.678.88%8,342.6410.35%5,936.448.54%
3、掌上监护仪2,491.883.05%2,189.732.72%2,027.732.92%
4、配件及其他产品4,428.855.42%4,310.395.35%3,280.374.72%
小计22,799.9527.91%23,452.5829.08%20,270.2129.17%
二、血透产品
1、血液透析干粉及透析液30,963.2937.90%28,916.1235.86%26,911.9338.72%
2、血液透析设备及配件7,967.589.75%9,344.5411.59%4,897.927.05%
3、血透管路3,491.684.27%4,079.495.06%3,657.925.26%
4、透析液过滤器857.511.05%431.210.53%309.640.45%
5、透析器10,274.4012.58%10,040.0012.45%10,117.0714.56%
6、其他产品5,336.086.53%4,379.355.43%3,331.014.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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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收入比例收入比例收入比例
小计58,890.5372.09%57,190.7170.92%49,225.4970.83%
合计81,690.48100.00%80,643.29100.00%69,495.70100.00%
项目2019年2018年2017年
核心技术产品营业收入53,026.4553,107.9643,810.04
营业收入82,596.1181,338.5471,147.29
核心技术产品收入占比64.20%65.29%61.58%
序号核心技术技术来源
1生理参数信号算法技术原始创新
2医疗器械嵌入式软件设计技术集成创新
3医疗器械系统集成设计技术集成创新
4透析机传感器设计及信号处理算法技术原始创新
5透析机功能安全设计技术集成创新
6透析机整机设计技术集成创新
7验证测试技术集成创新
8透析膜封膜工艺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
9透析器封胶结构设计集成创新
10透析器注水气检系统集成创新
11透析器广口烘干系统集成创新
12复合型消毒液配方集成创新
项目2019年2018年2017年
人工费用2,527.872,440.541,819.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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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2019年2018年2017年
直接投入1,342.331,274.25627.04
折旧及摊销196.85175.47130.81
新产品设计费135.2686.4457.14
委托外部研究费用127.1771.83192.42
其他214.43186.56163.37
研发费用合计4,543.914,235.092,990.70
营业收入82,596.1181,338.5471,147.28
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比例5.50%5.21%4.20%
姓名简介
燕金元男,1963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高级工程师,西安交通大学副教授。其主持、设计的产品曾获得国家科学技术委员会国家发明三等奖、国家教委科技进步二等奖、广东省医药科技进步二等奖、广东省优秀产品奖、珠海市科技进步一等奖和三等奖。1993年参与创建宝莱特电子,现任本公司董事长、总裁,全资子公司天津宝莱特董事长,全资子公司南昌宝莱特董事长,全资子公司珠海微康执行董事兼经理,全资子公司宝莱特血液净化公司董事长,参股公司厚德莱福董事长、总经理,珠海市捷比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监事。
梁 瑾女,1974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1996年加盟宝莱特电子,历任硬件工程师、项目经理、系统工程师、研发中心总监。现任本公司董事、副总裁,全资子公司辽宁恒信董事。
张道国男,1980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毕业于中国地质大学,硕士学历。2004年加入宝莱特,历任硬件工程师、项目经理、产品经理、部门经理、研发副总监等,现任研发系统副总经理、生命信息系统总监。
唐文普男,1978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毕业于石油大学,本科学历。2002年加入宝莱特,历任软件工程师、项目经理、产品经理、部门经理、研发副总监等,现任研发系统副总经理、血液净化系统总监。
陈君男,1978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毕业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本科学历。曾任理邦医疗仪器有限公司产品经理,2008年加入宝莱特,历任项目经理、产品经理、部门经理等,现任血液净化系统副总监、全国医用体外循环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158)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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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发行人最近三年的财务数据及指标

公司2017年、2018年及2019年年度财务报告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分别出具了大华审字[2018] 002860号、大华审字[2019] 001578号和大华审字[2020]003319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元

项目2019.12.312018.12.312017.12.31
流动资产合计494,457,348.72487,314,055.09458,572,219.39
非流动资产合计467,001,522.51430,840,875.54341,651,764.29
资产总计961,458,871.23918,154,930.63800,223,983.68
流动负债合计261,146,687.56212,757,308.25229,705,329.15
非流动负债合计114,468,469.3683,211,463.2516,440,178.32
负债合计375,615,156.92295,968,771.50246,145,507.47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合计547,536,335.04562,136,971.49505,558,216.60
少数股东权益38,307,379.2760,049,187.6448,520,259.61
所有者权益合计585,843,714.31622,186,159.13554,078,476.21
项目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营业收入825,961,094.78813,385,394.18711,472,879.23
营业成本497,467,620.37510,611,131.59445,900,790.63
营业利润89,833,054.2193,028,736.9186,389,094.49
利润总额89,551,717.2491,487,345.0386,114,223.25
净利润73,048,570.4978,237,245.1670,714,948.98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64,712,757.9064,193,401.5457,547,285.31
少数股东损益8,335,812.5914,043,843.6213,167,663.67
项目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914,437,589.57913,253,373.32796,092,617.98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833,011,682.82832,046,025.33722,748,525.9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81,425,906.7581,207,347.9973,344,091.99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5,197,273.2612,185,843.0112,192,075.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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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54,482,185.53134,038,720.95122,269,363.78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49,284,912.27-121,852,877.94-110,077,288.44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200,632,446.89107,502,873.4131,766,732.98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36,016,603.3366,766,626.1521,577,187.05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64,615,843.5640,736,247.2610,189,545.93
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636,568.46-364,168.98-450,047.85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2,606,593.50-273,451.67-26,993,698.37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146,783,829.23149,390,422.73149,663,874.40
项目2019年末2018年末2017年末
流动比率1.892.292.00
速动比率1.581.831.61
资产负债率(%)39.0732.2430.76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28.1119.0518.46
项目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EBITDA(万元)11,743.7511,245.9510,428.14
EBITDA利息保障倍数(倍)13.0431.78130.20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期)4.464.494.52
存货周转率(次/期)5.485.415.59
每股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元/股)0.55740.55590.5021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股)-0.0178-0.0019-0.1848
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比例(%)5.505.21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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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公司最近三年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公司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年修订)》(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0]2号)、《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08]43号)要求计算的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如下:

项目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扣除非经常损益前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44300.43940.3939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44300.43940.3939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1.0212.0211.75
扣除非经常损益后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42190.38020.3421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42190.38020.3421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0.5010.4010.21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392,719.95-970,117.60-57,666.10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4,035,460.6211,168,167.419,666,624.85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27,736.1665,067.32-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35,956.17--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107,782.98-53,513.75-217,205.14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25,274.161,528.77191,975.34
小计3,839,490.1410,211,132.159,583,728.95
减:所得税影响数684,242.051,641,049.811,717,150.82
非经常性损益净额3,155,248.098,570,082.347,866,578.13
减:归属于少数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净额76,920.32-75,455.66298,674.66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净额3,078,327.778,645,538.007,567,903.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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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发行人存在的主要风险

(一)行业及产业政策风险

1、市场竞争加剧风险

我国医疗器械行业发展迅速,但是行业结构层级较低,产品多数集中在中低端医疗器械产品,高端医疗器械领域与国外相比存在一定差距。虽然近年来由于国内用工成本不断提高、企业面临新版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实施等原因,医疗器械企业运营成本不断上升,但是依然有国内企业在不断地进入医疗器械行业。同时,随着我国改革开放力度的加大,为了获取更高的医疗器械市场份额,国外企业也加大了在我国运营营销的力度。这些因素都会导致医疗器械市场竞争加剧,导致公司面临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

2、宏观经济政策及经济运行情况变化引致的风险

公司的医疗器械产品主要集中在健康监测和肾科医疗领域,国家宏观经济周期的变化与下游医院及医疗行业对医疗器械更新换代的需求能力存在一定的关联性。医疗行业和大健康行业整体的需求发展在一定程度上受到国民经济运行状况及国家固定资产投资规模的影响,在国民经济发展的不同时期,国家宏观经济政策也在不断调整,该类调整可能直接影响下游医院及医疗行业对健康监测器械和血液净化设备的需求规模,因此有可能造成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波动。

3、国家医疗政策变化引致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营产品为监护仪产品和血液透析产品。目前,血液透析产品主要用于治疗肾衰竭引起的尿毒症。由于尿毒症患者的肾脏过滤功能几乎消失,以至于体内的毒素无法得到清除,因此尿毒症患者需要通过透析的方式进行治疗。

近年来,随着我国老龄化程度增高,尿毒症患者有逐年增长的趋势,由于血液透析治疗的价格相对低廉、部分地区血液透析的相关治疗费用纳入医疗保险的范围且其他治疗手段在国内市场尚不成熟,因此血液透析是目前国内尿毒症患者主要选择的治疗手段。由于患病人数基数较高,且血液透析是需要长期持续进行的治疗手段,因此预计未来血液透析行业的需求量会持续上升,但是下游医疗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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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对血液透析产品的需求一定程度上依赖于国家医疗政策导向,如果未来其他治疗肾脏疾病的医疗手段得到国家更多的产业扶持或者政策导向,有可能对公司血液透析产品的下游需求构成影响,从而造成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波动。

(二)经营管理风险

1、产品质量风险

医疗器械作为特殊流通商品,由于其直接关系到患者生命健康,因此产品质量尤为重要。公司主要产品之一的血液透析类耗材,虽然生产工艺相对简单,但是由于其部分产品保质期限较短,且主要服务于尿毒症等重度肾衰竭病人,因此对于生产安全以及包装运输的要求均较高,如果在此过程中出现差错,有可能会使产品的性状发生变化,从而影响产品质量。虽然公司建立了比较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和检验标准,但是不排除未来仍有可能会出现产品质量问题,给公司带来经营风险。

2、经营资质续期风险

由于医疗器械的使用直接关系到病人的健康和生命安全,所以我国对医疗器械的生产和经营实施严格的分类监督管理。企业首先依照《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完成产品注册或备案;然后依照《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完成生产备案或者取得生产许可,才能生产医疗器械产品;依照《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完成经营备案或者取得经营许可,才能经营医疗器械产品。备案凭证没有明确的有效期规定,而注册证和许可证的有效期都为五年。

根据《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四条,医疗器械注册证有效期届满需要延续注册的,注册人应当在医疗器械注册证有效期届满6个月前,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延续注册,并按照相关要求提交申报资料。目前公司及子公司根据上述规定及时提交了相关产品的延续注册申请,且公司不存在导致不予延续注册的情形,但如果公司无法取得各类新产品注册证或无法延续已有产品注册证,则公司将面临新产品推迟上市或者已有产品无法生产的风险,将会给公司的经营计划以及短期经营业绩带来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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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技术和产品研发风险

医疗器械行业属于朝阳产业,权威机构Evaluate MedTech的统计预测,2016年至2020年间全球医疗器械市场年均增长率高于全球GDP增长水平,临床对更安全有效的医疗设备有着强烈的需求,因此世界各大医疗器械公司都投入巨资参与新产品的研发,抢占市场份额。公司为保持竞争优势,必须不断开发高技术含量的新产品。但新产品研发难度大,研发必须投入大量的人员和资金,在国内外同行不断增加本领域研发投入的大背景下,公司受研发能力和研发条件等因素的限制,存在研发失败的风险。这种风险可能导致公司不能按照计划开发出新产品,或者开发出来的新产品在技术、性能、成本等方面不具备竞争优势,进而影响到公司在行业内的竞争地位。

4、专有技术泄密的风险

公司的技术和产品创新很大程度体现在公司自主研发的多项核心专有技术上,因申请专利需技术公示,为避免较大范围的技术公开,公司只是针对部分专有技术申请专利,其余部分技术仍以非专利的专有技术形式存在。虽然公司制定了严格的保密制度,并与公司核心技术人员以及因业务关系可能知悉技术秘密的相关人员签订了《保密协议》,但是相关保密制度并不能完全排除核心专有技术泄密及被侵犯的风险。

5、实际控制人不当控制的风险

公司董事长燕金元先生及其配偶王石女士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若公司实际控制人利用其控制地位,通过行使表决权对公司的经营决策、人事、财务等进行不当控制,存在对公司及公司其他股东利益产生不利影响的可能。

6、公司规模扩大带来的管理风险

公司自上市以来,深耕于血液透析行业的并购及整合,并购了多家血液透析行业的企业,以期实现产业一体化带来的规模效益。但是随着纳入合并范围内的子公司逐渐增多,公司经营规模进一步扩大,组织结构也更加复杂。这些变化对公司的管理水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如果公司的管理水平不能随着公司规模的扩张而同步提升,可能面临无法实现预期效益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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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材料成本上涨的风险

原材料成本是公司营业成本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公司持续对自身及子公司供应链进行整合,对控制原材料成本价格投入了大量精力。但是随着国内物价水平的持续上涨,以及原材料市场不可预见的价格波动,如果公司未能有效控制相关原材料的成本,公司将面临盈利能力下降的风险。

8、经销商销售模式的风险

公司目前主要产品采取以经销为主的销售模式,公司通过培训、技术支持以及市场推广等方式支持下游经销商,同时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也在及时拓宽自身的直销渠道,提高直销收入的占比,通过多种措施以保证公司产品销售收入的增长。

由于公司经营规模的扩大以及血透产品线不断丰富,公司对经销商的要求仍在不断提高。随着国家宏观医疗政策的调整,经销商面对“两票制”、“带量采购”等国家医疗政策变化的压力也在不断加大。如果未来公司经销商出现管理混乱或者违法违规的情形,将导致公司无法将具有竞争优势的产品和服务提供给最终客户,进而对公司的品牌和声誉造成负面影响,最终对公司的经营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9、安全生产和环保的风险

为保证安全生产和满足环保达标的要求,公司按照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具体生产情况,建立安全生产以及环保生产的相关管理制度。公司制定了各类操作规程并配备了必要的安全和环保防护措施,相关操作人员经相关培训后上岗。但公司仍然存在因员工生产操作不当或设备故障等因素造成安全事故的可能,从而影响生产的正常进行。

10、国外市场环境、政策波动的风险

报告期各期,公司国外销售收入占各期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18.62%、

18.55%以及19.04%,公司出口产品主要为监护仪产品,产品主要出口到亚洲、非洲、美洲以及欧洲等海外市场。当前公司对外出口的主要国家或地区中,除美国外,其他国家或地区的贸易环境及对中国的贸易政策总体上保持了相对稳定。2018年以来,美国相继公布了针对中国商品加征或拟加征关税的清单,虽然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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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公司监护仪和血氧仪等产品,但报告期内公司监护仪产品销售主要集中在国内、亚洲、欧洲等地区,公司监护仪产品在美国市场销售规模相对较小,占比相对较低,因此截至本上市保荐书签署日,公司监护仪产品受到国际贸易争端的影响较小。但若未来受到经济危机等外部经济环境重大不利变化的影响,导致海外市场需求下滑;或出现与公司主要产品出口国发生单边或多边贸易摩擦等情况,将会对公司海外销售业绩产生不利影响,亦会对公司整体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公司部分血液净化产品如透析器、透析液过滤器以及血液净化设备中部分原材料仍存在一定的进口依赖,例如在透析器和透析液过滤器的原材料中,透析膜为核心原材料,由于该类原材料的技术含量高、技术掌握和革新难度大、质量控制要求高,当前主要依赖从德国等国家进口。公司目前已在德国投资建设血透产品生产相关的厂房工程,预计将于2020年建设完成并投入使用,同时公司已取得CE认证等海外产品销售资质。假设德国等国家发生限制透析膜等血液透析原材料向中国出口的情况,公司也可以委托德国子公司采购透析膜等原材料,直接在德国血透产品生产基地进行生产和销售。但是如果未来因为国际贸易摩擦等宏观原因导致进口的核心原材料出现断供等情况,届时公司国内的生产将不得不采用国内原材料进行替代,进而可能导致公司产品价格和性能受到影响,同时原材料的供应和价格波动也将直接影响公司的生产成本和盈利水平,最终可能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11、新冠疫情等不可抗力可能造成业绩下滑的风险

2020 年,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以下简称“新冠疫情”)陆续在中国和全球范围爆发。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公布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名单(第二批)的通知》(工信厅规函[2020]37号)以及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布的《转发我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名单(第二批)的通知》(粤工信融资函[2020]247号),宝莱特被纳入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名单(第二批)。同时根据珠海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办公室出具的证明,宝莱特作为珠海市专业生产、销售医疗器械的企业,所生产的多参数监护仪、血氧仪、血压计等医疗器械产品是抗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的必要设备。公司目前正在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当地防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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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的部署,开展疫情防控的支持工作。但若我国及全球新冠疫情所带来的负面因素对国内、国外实体经济、资本市场产生持续长期的不利影响,可能导致公司人员出行、材料及组配件购置、生产组织、物流运输、产品交付等环节出现迟滞或障碍、客户无法正常完成合同签订及产品接收或客户经营业务无法顺利进行等极端情况发生,进而导致公司的业绩可能不达预期。此外,公司未来可能因其他政治、经济、自然灾害等重大的、不可预见的不可抗力,导致上述风险情况发生。提请投资者关注该等风险。

(三)财务风险

1、公司主营业务业绩波动的风险

公司2017年度、2018年度及2019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69,495.70万元、80,643.29万元及81,690.48万元,相应的净利润分别为7,071.49万元、7,823.72万元及7,304.86万元,虽然营业收入持续增长,但是利润水平与营业收入变动趋势存在一定差异,主要原因为毛利率、期间费用率及资产减值损失的计提,使得报告期内公司经营业绩存在一定程度的波动。如果公司未来无法合理控制成本费用支出或发生大额资产减值情况,将对未来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一定程度的影响。

2、应收款项回收风险

2017年末、2018年末及2019年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17,695.94万元、18,543.02万元和18,489.54万元,报告期内基本稳定,应收账款总体账龄大部分为1年以内,且报告期内未发生重大的应收账款回收风险。同时公司针对上述应收账款都合理计提了充足的坏账准备,公司应收账款未来不可回收的整体风险较低。

虽然公司针对上述应收款项合理计提了充足的坏账准备,但由于公司应收款项余额较大,且部分应收款项账龄较长,如果公司不能确保应收款项的回收时间,存在部分应收款项无法回收的风险,可能会对公司的现金流和偿债能力造成不利影响。

3、部分子公司持续亏损的风险

截至本上市保荐书签署日,公司收购的重庆多泰和天津博奥自收购之后由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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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续亏损,对公司合并利润构成不利影响,如果公司未来无法改善亏损子公司的经营状况,上述子公司的亏损将可能给公司带来财务风险。

4、商誉减值风险

截至本上市保荐书签署日,公司商誉账面原值合计10,627.43万元,系现金收购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常州华岳、武汉启诚、辽宁恒信、天津挚信、重庆多泰、天津博奥和武汉柯瑞迪等产生。上述收购为公司落实产业延伸的战略布局发挥了积极作用,有力的促进了公司的转型发展。但由于天津博奥和重庆多泰持续亏损,已将其对应的商誉全额计提商誉减值准备,合计1,238.96万元。若未来上述其他被收购公司经营业绩不达预期,商誉可能存在更多的减值风险,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一定影响。

5、偿债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的经营规模快速增长,新增厂房、设备较多,公司日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也相应增加。由于目前公司融资渠道比较单一,主要依靠自身收益和债务方式保证公司运营和研发的资金需求。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资产负债率分别为30.76%、32.24%和39.07%。

同时公司流动负债上升较快,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流动比率分别为2.00、

2.29和1.89。虽然目前公司的客户信用良好,货款回收及时,且公司盈利能力、现金流状况较好,但公司仍存在一定的短期偿债风险。

6、汇率波动风险

公司部分产品出口国外,出口业务收入占总收入比例约20%左右,且有部分原材料亦通过美元结算。随着生产、销售规模的扩大,公司原材料进口和产品出口金额将不断增加。人民币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主要体现在:一方面,人民币处于升值或贬值趋势时,公司产品在境外销售市场的价格竞争力下降或上升;另一方面,自确认销售收入形成应收账款至收汇期间,公司因人民币汇率波动而产生汇兑损益,将直接影响公司当期业绩。

7、净资产收益率下降风险

本次可转债转股后,本公司净资产将大幅增长,由于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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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一定时间,在项目建成投产后才能产生效益。同时本次募投项目建成后,本公司固定资产规模将进一步扩大,固定资产折旧将相应增加。如果本次募投项目达产后无法如期实现预期销售或公司盈利能力增长未能有效消化相应增加的固定资产折旧,则将对本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综上,本次可转债转股后公司存在净资产收益率下降风险。

(四)其他政策风险

1、税收优惠不可持续风险

目前公司及子公司天津挚信、辽宁恒信、常州华岳、武汉启诚以及武汉柯瑞迪均享受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优惠政策,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同时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扩大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范围的通知》(财税[2018]77号),自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0万元(含10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公司子公司珠海微康符合小型微利企业的条件,享受相应优惠政策。若国家未来对高新技术企业或小型微利企业的所得税优惠政策进行调整,或者公司或主要子公司的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有效期满后未能顺利通过复审,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同时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00号),公司销售认定的软件产品缴纳的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享受即征即退的优惠政策。若国家取消软件增值税优惠政策或对软件增值税优惠政策进行调整,也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2、政府补助等非经常性损益对公司盈利能力影响不确定的风险

报告期内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净额分别为756.79万元、

864.55万元以及307.83万元。报告期内公司非经常损益主要以政府补助为主,报告期内公司非经常性损益中政府补助分别为966.66万元、1,116.82万元以及

403.55万元,公司获取的政府补助主要是和公司所开展的研发以及研发成果产业化项目相关。

报告期内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占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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润的比例分别为13.15%、13.47%以及4.76%。虽然近年来国家以及地方政府均对公司的研发投入等给予了较大的支持,但公司获取政府补助的能力受国家宏观政策等不确定因素的影响仍然较大,未来公司的非经常性损益也因此具有一定的不可持续性、不确定性,可能会对公司的净利润产生不利影响,公司存在非经常性损益对盈利能力影响不确定的风险。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风险

本次可转债发行的募集资金主要拟投资于宝莱特血液净化产业基地及研发中心项目。近年来,公司通过内生式发展和外延式并购完成了血液透析设备及耗材的全产业链布局,拥有血液透析设备(机)、血液透析器、透析液过滤器(内毒素过滤器)、血液透析干粉/透析液、灌流机、血透管路、穿刺针、消毒液、透析用制水设备、消毒系统、浓缩液集中配供液系统等产品。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对于公司贯彻落实发展战略、扩大血液净化产品生产能力、提高市场占有率、提升盈利能力等具有重要的意义。但上述募投项目的可行性分析是基于当前市场环境、行业发展趋势等因素做出的,如果未来市场环境或者行业发展趋势发生重大变化,或者募集资金不能及时到位,或者在具体建设过程中遇到不可控因素的影响,都将可能导致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能顺利实施或者如期完成。如果出现国家政策发生重大变化等情况,还有可能导致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面临达不到预期效益的风险。

此外,通过宝莱特血液净化产业基地及研发中心项目,公司拟投产透析液、透析液过滤器、透析器以及血液净化设备等产品。根据我国相关的医疗器械监管法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生产产品应取得对应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公司本次募投项目拟投产的产品中除透析器外均已经取得了对应的医疗器械注册证,目前公司自主研发的中空纤维透析器已经于2019年4月获得欧盟CE认证证书,国内医疗器械注册已完成临床试验,已提交注册资料,目前处于技术评审阶段,预计将于2020年内获得《医疗器械注册证》。考虑到本次募投项目将于2023年投产,公司有充足的时间通过国家食药监总局的审批并取得国内医疗器械注册证,但若中空纤维透析器的注册进度大幅慢于预期,则可能存在本次募投项目投产后,透析器产品尚未取得国内医疗器械注册证且无法在国内市场销售的风险,可能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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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募投项目预期经济效益无法实现的风险。

(六)实际控制人股票质押可能导致股权结构不稳定风险

截至2020年3月31日,公司实际控制人燕金元先生及王石女士合计持有公司股份53,311,12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6.49%,其中累计质押股份35,048,900股,占其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65.74%,占公司总股本的23.99%。截至目前股权质押未对公司股权结构造成实质性影响,但实际控制人股权质押规模较大,如未来质押借款发生偿债困难等情况,仍可能对公司股权结构等方面造成不利影响。

(七)关于可转债产品的风险

1、本息兑付风险

在可转债的存续期限内,公司需就可转债未转股的部分偿付利息及到期时兑付本金。在可转债触发回售条件时,若投资者行使回售权,则公司将在短时间内面临较大的现金支出压力。因此,受国家政策、法规、行业和市场等因素的影响,若公司经营活动未达到预期回报,不能从预期的还款来源获得足够的资金,则公司将存在难以按时足额兑付可转债本息、难以承兑投资者的回售要求的风险。

2、未来触发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时,转股价格是否向下修正及修正幅度存在不确定性的风险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90%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均价之间的较高者。

虽然本次可转债设置了上述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但仍存在转股价格是否向下修正以及修正幅度存在不确定性的风险。

(1)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无法实施的风险

在满足可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的情况下,本公司董事会仍可能基于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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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的实际情况、股价走势、市场因素等多重考虑,不提出转股价格向下调整方案;或公司董事会所提出的转股价格向下调整方案未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因此,存续期内可转债持有人可能面临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无法实施的风险。

(2)转股价格向下修正幅度不确定的风险

在本次可转债存续期间,即使公司根据向下修正条款对转股价格进行修正,转股价格的修正幅度也将由于“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均价之间的较高者”的规定而受到限制,如果在修正后公司股票价格依然持续下跌,未来股价持续低于向下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则将导致可转债的转股价值发生重大不利变化,进而可能导致出现可转债在转股期内回售或不能转股的风险。

3、转股后原股东权益被摊薄风险

本期可转债募集资金拟投资的项目,将在可转债存续期内逐步产生经济效益。若投资者在转股期开始后的较短期间内将大部分或全部可转债转换为公司股票,将会在一定程度上摊薄公司的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则可能导致当期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被摊薄、原股东分红减少、表决权被摊薄的风险。

4、可转债未担保的风险

根据目前市场状况,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设担保。特此提请投资者注意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可能因未设定担保而存在兑付风险。

5、可转债的投资价值风险

可转债作为一种复合型衍生金融产品,具有股票和债券的双重特性,其二级市场价格受到市场利率、票面利率、剩余年限、转股价格、上市公司股票价格、赎回条款及回售条款、投资者的心理预期等诸多因素的影响,因此价格波动较为复杂,甚至可能会出现异常波动或与其投资价值严重背离的现象,从而可能使投资者不能获得预期的投资收益。

6、评级风险

中证鹏元对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进行了评级,信用等级为AA-。在本期债券存续期限内,中证鹏元将持续关注公司经营环境的变化、经营或财务状况的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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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等因素,出具跟踪评级报告。如果由于公司外部经营环境、自身或评级标准变化等因素,导致本期债券的信用评级级别变化,将会增大投资者的风险,对投资人的利益产生一定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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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本次证券发行基本情况

一、本次发行主要条款

1、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

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为可转换为公司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未来转换的公司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2、发行规模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公司财务状况和投资计划,本次拟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1,900万元(含21,900万元),具体募集资金数额公司股东大会已授权公司董事会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确定。

3、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按面值发行,共计发行不超过219万张。

4、债券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为发行之日起六年。

5、债券利率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利率的确定方式及每一计息年度的最终利率水平,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发行前根据国家政策、市场状况和公司具体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6、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年付息一次,到期归还所有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本金并支付最后一年利息。

7、转股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限自发行结束之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换公司债券到期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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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具体发行方式已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确定。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对象为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证券账户的自然人、法人、证券投资基金、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投资者等(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

9、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向公司原股东实行优先配售,向原股东优先配售的具体比例已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发行时具体情况确定,并在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公告中予以披露,原股东有权放弃配售权。原股东优先配售之外和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后的部分采用网下对机构投资者发售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上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余额由承销团包销。

二、发行人已就本次证券发行履行了《公司法》、《证券法》和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规定的决策程序

(一)发行人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了有关本次发行的议案2019年11月8日,发行人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应出席董事共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燕金元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审议,一致通过了《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等议案,并将相关议案提交发行人股东大会审议。2020年2月14日,发行人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应出席董事共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燕金元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审议,一致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等议案,并将相关议案提交发行人股东大会审议。2020年5月11日,发行人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应出席董事共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燕金元先生主持,根据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经与会董事审议,一致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等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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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发行人股东大会对本次发行相关事项的批准与授权

2019年11月26日,发行人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发行方案。2020年3月2日,发行人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调整后的方案。

综上,发行人已就本次证券发行履行了《公司法》、《证券法》和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规定的决策程序。

三、保荐机构、保荐代表人、项目组成员

(一)保荐机构

开源证券接受宝莱特的委托,担任其创业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

(二)开源证券保荐代表人、项目组成员

1、本次具体负责推荐的保荐代表人

开源证券为本次发行项目指定的保荐代表人为柴国恩和王泽洋,其保荐业务执业情况如下:

柴国恩:保荐代表人,2009年开始从事投资银行业务,曾主持或参与了太空智造(300344)、汉威电子(300007)、棕榈园林(002431)、通裕重工(300185)等IPO项目,北生药业(600556)、华东数控(002248)、汉威电子(300007)、弘高创意(002504)、永利带业(300230)等再融资项目,邯郸建投收购汇金股份、东旭光电收购宝石A等并购重组项目,具有丰富的投资银行业务经验。

王泽洋:保荐代表人,2012年开始从事投资银行业务,曾主持或参与兴瑞科技(002937)、华源控股(002787)、东材科技(601208)、清溢光电(688138)等IPO项目,鼎汉技术(300011)、威华股份(002240)等再融资项目,华源控股(002787)、广联达(002410)等并购重组财务顾问项目,以及航宇科技、苏船动力、传奇华育等众多新三板项目,具有丰富的投资银行业务经验。

2、项目协办人及其他项目组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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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源证券本次发行项目的项目协办人为由亚冬,保荐执业情况为:已通过保荐代表人胜任能力考试,2012年开始从事投资银行相关业务。曾负责或参与了天业通联(002459)非公开发行股票、新疆城建(600545)配股、国金证券(600109)非公开发行股票等项目的承销保荐工作,具有丰富的投资银行业务经验。

开源证券本次发行项目的其他项目组成员:崔进。

四、保荐机构与发行人之间的关联关系

1、开源证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不存在持有或者通过参与本次发行战略配售持有发行人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股份的情况。

2、发行人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不存在持有开源证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股份的情况。

3、开源证券的保荐代表人及其配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持有发行人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重要关联方股份,不存在在发行人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重要关联方任职的情况。

4、开源证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与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不存在相互提供担保或者融资等情况。

5、开源证券与发行人之间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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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保荐机构的承诺

本保荐机构承诺已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的规定,对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进行了尽职调查、审慎核查,充分了解发行人经营状况及其面临的风险和问题,履行了相应的内部审核程序。同意推荐发行人证券发行上市,并据此出具本上市保荐书。本保荐机构自愿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规定,自证券上市之日起持续督导发行人履行规范运作、信守承诺、信息披露等义务。

本保荐机构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对保荐证券上市的规定,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

本保荐机构通过尽职调查和对申请文件的审慎核查,承诺如下:

1、有充分理由确信发行人符合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有关证券发行上市的相关规定;

2、有充分理由确信发行人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3、有充分理由确信发行人及其董事在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中表达意见的依据充分合理;

4、有充分理由确信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与证券服务机构发表的意见不存在实质性差异;

5、保证所指定的保荐代表人及本保荐机构的相关人员已勤勉尽责,对发行人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进行了尽职调查、审慎核查;

6、保证上市保荐书、与履行保荐职责有关的其他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7、保证对发行人提供的专业服务和出具的专业意见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行业规范;

8、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依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采取的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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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措施;

9、遵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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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保荐机构关于发行人证券上市后持续督导工作的安

事 项安 排
(一)持续督导事项在本次发行结束当年的剩余时间及以后2个完整会计年度内对发行人进行持续督导
1、督导发行人有效执行并完善防止大股东、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发行人 资源的制度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精神,协助发行人完善、执行有关制度
2、督导发行人有效执行并完善防止高管人员利用职务之便损害发行人利益的内控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督导发行人有效执行并完善防止高管人员利用职务之便损害发行人利益的内控制度,包括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和内部审计制度
3、督导发行人有效执行并完善保障 关联交易公允性和合规性的制度,并对关联交易发表意见督导发行人的关联交易按照《公司章程》、《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等规定执行,对重大的关联交易本机构将按照公平、独立的原则发表意见
4、督导发行人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向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提交的其他文件1、督导发行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在发行人发生须进行信息披露的事件后,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向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提交的其他文件。
5、持续关注发行人募集资金的使用、投资项目的实施等承诺事项定期跟踪了解项目进展情况,通过列席发行人董事会、股东大会,对发行人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变更发表意见
6、持续关注发行人为他人提供担保等事项,并发表意见督导发行人有效执行并完善对外担保的程序,持续关注发行人对外担保事项并发表意见并对担保的合规性发表独立意见
(二)保荐协议对保荐机构的权利、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其他主要约定提醒并督导发行人根据约定及时通报有关信息;根据有关规定,对发行人违法违规行为事项发表公开声明
(三)发行人和其他中介机构配合 保荐机构履行保荐职责的相关约定对中介机构出具的专业意见存有疑义的,中介机构应做出解释或出具依据
(四)其他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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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保荐机构对发行人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的保荐

结论

本保荐机构经充分尽职调查、审慎核查,认为广东宝莱特医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创业板公开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发行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具备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条件。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同意推荐宝莱特可转换公司债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并承担相关保荐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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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宝莱特医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保荐书》之签字盖章页)

项目协办人:

由亚冬

保荐代表人:

柴国恩 王泽洋

内核负责人:

华央平

保荐业务负责人:

毛剑锋

保荐机构董事长兼总经理:

李 刚

保荐机构法定代表人:

李 刚

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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