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宝莱特医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广东宝莱特医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5月11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通知于2020年5月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公司监事会共有监事三名,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共三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道国先生主持,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目前的监管政策,结合公司财务状况和投资计划,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拟将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从不超过40,000万元(含40,000万元)调整为不超过21,900万元(含21,900万元),并相应调整募集资金具体用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经过对公司实际情况进行认真分析、逐项自查,本次募集资金规模及募集资金用途调整后,公司仍符合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规定,具备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条件。
(以上议案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该议案属于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的相关事项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逐项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目前的监管政策,结合公司财务状况和投资计划,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拟将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从不超过40,000万元(含40,000万元)调整为不超过21,900万元(含21,900万元),并相应调整募集资金具体用途,本次发行方案的其他条款不变。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调整的具体内容如下:
(一)发行规模
1、调整前: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公司财务状况和投资计划,本次拟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含40,000万元),具体募集资金数额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确定。
2、调整后: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公司财务状况和投资计划,本次拟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1,900万元(含21,900万元),具体募集资金数额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该议案属于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的相关事项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募集资金用途
1、调整前: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预计不超过40,000万元(含4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拟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投资总额 |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
1 | 宝莱特血液净化产业基地及研发中心项目 | 43,890.02 | 34,000.00 |
2 | 补充流动资金 | 6,000.00 | 6,000.00 |
合计 | 49,890.02 | 40,000.00 |
其中,宝莱特血液净化产业基地及研发中心项目包含两个子项目,分别为血液净化产业基地项目和血液净化研发中心项目,两个子项目的投资总额和募集资
金拟投入金额分别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投资总额 |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 发改备案文号 |
1.1 | 血液净化产业基地项目 | 39,090.02 | 30,000.00 | 2019-440400-35-03-071881 |
1.2 | 血液净化研发中心项目 | 4,800.00 | 4,000.00 | |
合计 | 43,890.02 | 34,000.00 |
若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少于上述项目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公司可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金额进行适当调整,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如公司在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到位之前,根据经营状况和发展规划对上述项目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则先行投入部分将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后以募集资金予以置换。
2、调整后: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预计不超过21,900.00万元(含21,9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拟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投资总额 |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
1 | 宝莱特血液净化产业基地及研发中心项目 | 43,890.02 | 15,900.00 |
2 | 补充流动资金 | 6,000.00 | 6,000.00 |
合计 | 49,890.02 | 21,900.00 |
其中,宝莱特血液净化产业基地及研发中心项目包含两个子项目,分别为血液净化产业基地项目和血液净化研发中心项目,两个子项目的投资总额和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分别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投资总额 |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 发改备案文号 |
1.1 | 血液净化产业基地项目 | 39,090.02 | 14,900.00 | 2019-440400-35-03-071881 |
1.2 | 血液净化研发中心项目 | 4,800.00 | 1,000.00 | |
合计 | 43,890.02 | 15,900.00 |
若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少于上述项目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公司可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金额进行适当调整,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如公司在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到位之前,根据经营状况和发展规划对上述项目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则先行投入部分将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后以募集资金予以置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该议案属于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的相关事项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二次修订稿)的议
案》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与讨论,同意通过公司编制的《广东宝莱特医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二次修订稿)》。详情请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告。
(以上议案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该议案属于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的相关事项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论证分析报告(二次修
订稿)的议案》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与讨论,同意通过公司编制的《广东宝莱特医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论证分析报告(二次修订稿)》。详情请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告。
(以上议案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该议案属于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的相关事项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分
析报告(二次修订稿)的议案》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与讨论,同意通过公司编制的《广东宝莱特医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二次修订
稿)》。详情请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告。
(以上议案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该议案属于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的相关事项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承诺(二次修订稿)的议案》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与讨论,同意通过公司编制的《广东宝莱特医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措施(二次修订稿)的公告》。详情请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告。(以上议案表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该议案属于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的相关事项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 审议通过了《关于解除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一致认为,公司解除对控股子公司宝瑞医疗在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500万元的授信额度提供信用担保,公司解除上述担保事项,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解除担保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关于解除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以上议案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特此公告。
广东宝莱特医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0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