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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莱特: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冉茂良)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5

广东宝莱特医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董事、各位股东:

本人作为广东宝莱特医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2023年度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公司相关的规定和要求,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独立性和专业性的作用,维护了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就本人2023年度担任独立董事期间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向各位股东汇报如下:

一、2023年度出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情况

公司2023年度共召开的9次董事会,2次股东大会。本人在2023年度参加了9次董事会会议,2次股东大会。以上会议本人均亲自出席,无委托其他独立董事或委员代为出席会议或代为表决的情形。本人对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专门委员会的议案均认真审议,与相关人员充分沟通,积极讨论各项议案,以审慎的态度行使相应表决权,充分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专门委员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相关事项均履行了相应的内部决策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所有议案无异议,均投同意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况。

二、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情况

在本人2023年度任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就以下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如下:

会议召开日期届次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意见意见类型
2023年3月6日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1、关于以控股子公司股权质押向银行申请并购贷款的独立意见 2、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深圳宝原提供担同意
保的独立意见 3、关于解除对子公司担保的独立意见
2023年4月18日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1、关于聘任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 2、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前认可意见 1、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2、关于公司2022年度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3、关于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4、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5、关于聘任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6、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独立意见 7、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独立意见 8、关于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同意
2023年4月28日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1、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同意
2023年6月28日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1、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2023年7月27日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1、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独立意见 2、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3、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同意
2023年9月5日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1、关于募投项目延期、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入金额及内部投资结构、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方式的独立意见; 2、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的独立意见 3、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独立意见 4、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独立意见 5、关于补选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6、关于为子公司珠海申宝、珠海宝瑞同意
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2023年9月21日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关于设立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独立意见同意
2023年10月27日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1、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独立意见 2、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同意

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审议的重大事项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公司召开、审议和表决重大事项的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任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2023年将依照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协同其他委员,结合公司经营财务状况以及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主要职责、工作目标完成情况等关键信息,对公司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审核监督,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具体方案提出了合理化建议。

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本人按时参加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严格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参与审计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就公司定期报告、内部审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利润分配预案等相关议案进行了审议,积极履行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四、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2023年度,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系公司正常业务往来,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的客观需要。定价原则按照市场公允原则,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价格,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造成影响。在董事会表决过程中,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其他董事经审议通过了该项议案,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二)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证券法》《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定期报告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相关定期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

(三)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1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本人对此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此项议案已经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报告期内,不存在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形。

(五)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公司于2023年9月5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补选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议案已经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人认为,公司此次补选董事选任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

(六)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2023年度,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根据公司年度经营计划指标的达成情况以及绩效考核结果来制订,按照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结合公司业绩实现情况、岗位职责、能力、市场薪资等因素确定并发放,符合公司相关制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归属条件成就,股票激励计划归属条件成就、作废部分已获授尚未归属的股票、调整授予价格、实施等事项均已按照《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五、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本人与公司财务总监、公司审计部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特别是年

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对审计计划、重点审计事项等进行沟通,关注审计过程,督促审计进度,确保审计工作的及时、准确、客观、公正。

六、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3年,本人将积极履行独立董事职务,对公司进行实地现场考察,沟通和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通过电话和邮件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对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

七、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本人充分发挥工作中的独立性,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有效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每一个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认真查阅相关文件,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的行使表决权;积极关注和监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进行有效监督;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使公司能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信息披露制度》等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及时、完整的完成信息披露工作。

八、培训与学习情况

本人自担任独立董事以来,一直注重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加深对相关法律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认识和理解,积极参加公司以各种方式组织的相关培训。全面地了解上市公司的各项管理制度,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形成自觉保护广大股东、特别是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并督促公司进一步依法经营、规范运作。

九、其他工作

1、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发生;

2、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3、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2024年,本人将继续本着认真、勤勉、谨慎的工作态度,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对独立董事的要求,忠实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发挥自身专业知识和经验特长,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提高公司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促进公司稳健发展,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谢谢!

独立董事:冉茂良

2024年4月24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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