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安诊断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2年4月26日上午10点,迪安诊断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迪安诊断”)以通讯方式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2年4月22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全体监事。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程秀丽女士召集和主持。本次监事会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经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关于<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对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进行了审核,并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迪安诊断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2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