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43 证券简称:瑞丰高材 公告编号:2021-096债券代码:123126 债券简称:瑞丰转债
山东瑞丰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山东瑞丰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公司于2021年11月15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1年12月3日(星期五)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2月3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2月3日9:15-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的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他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1年11月26日
7、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证券简称:瑞丰高材;股票代码:300243)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以不必是公司的股东(授权委托书样式请见附件二)。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其他相关人员。
8、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三楼会议室(山东省淄博市沂源县经济开发区东岭路)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01选举周仕斌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2选举刘春信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3选举宋志刚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4选举唐传训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5选举王健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6选举邵泽恒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2.01选举董华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选举郑垲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3选举汪晓东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3.01选举齐元玉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3.02选举丁锋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4、关于增加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临时)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
三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2021年11月1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上述议案1/2/3须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过半数以上审议通过;议案4须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上述议案中关于选举独立董事、非独立董事以及非职工代表监事事项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0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审核无异议后方可进行表决。
三、提案编码
提案编码 | 议案名称 | 备注 |
该列打钩的栏目可以投票 | ||
累积投票提案 | ||
1.00 |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 应选人数6人 |
1.01 | 选举周仕斌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1.02 | 选举刘春信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1.03 | 选举宋志刚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1.04 | 选举唐传训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1.05 | 选举王健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1.06 | 选举邵泽恒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2.00 |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 应选人数3人 |
2.01 | 选举董华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 |
2.02 | 选举郑垲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 |
2.03 | 选举汪晓东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 |
3.00 |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 应选人数2人 |
3.01 | 选举齐元玉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 √ |
3.02 | 选举丁锋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 √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4.00 | 关于增加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 |
四、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时间:2021年12月2日上午8:00-11:50,下午13:30-17:00。
2、登记地点:山东省淄博市沂源县经济开发区东岭路公司证券部(邮编:
256100)。
3、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三)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三)、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办理登记手续。出席人员应当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大会。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三)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代理人身份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三)、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附件二)进行登记。出席人员应当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大会。
(3)股东可以采取现场、信函或传真等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须在2021年12月2日下午17:00之前送达或传真到公司,并进行电话确认。同时请在信函或传真上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4、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子阳 朱西海
联系电话:0533-3220711
联系传真:0533-3256800
联系地址:山东省淄博市沂源县经济开发区东岭路,公司证券部
电子邮箱:stock@ruifengchemical.com
邮政编码:256100
5、会议费用: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6、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签到时,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等必须出示原件,并于会议前半小时到达会场。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除现场投票外,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单独记票提示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 年修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要求,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议案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记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七、备查文件
1、山东瑞丰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2、山东瑞丰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附件一: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附件三:股东大会股东参会登记表
特此公告。
山东瑞丰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16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50243;投票简称:瑞丰投票。
2、议案设置及议案表决
(1)议案设置
提案编码
提案编码 | 议案名称 | 备注 |
该列打钩的栏目可以投票 | ||
累积投票提案 | ||
1.00 |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 应选人数6人 |
1.01 | 选举周仕斌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1.02 | 选举刘春信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1.03 | 选举宋志刚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1.04 | 选举唐传训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1.05 | 选举王健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1.06 | 选举邵泽恒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2.00 |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 应选人数3人 |
2.01 | 选举董华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 |
2.02 | 选举郑垲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 |
2.03 | 选举汪晓东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 |
3.00 |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 应选人数2人 |
3.01 | 选举齐元玉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 √ |
3.02 | 选举丁锋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 √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4.00 | 关于增加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 |
(2)填报表决意见
1)对于累积投票提案: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 填报 |
对候选人A投X1票 | X1票 |
对候选人B投X2票 | X2票 |
... | ... |
合计 | 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选举非独立董事(如议案1,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6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6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选举独立董事(如议案2,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③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如议案3,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2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2)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议案不设总议案。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12月3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2月3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山东瑞丰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山东瑞丰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持有股数:_____________
委托人股东帐号: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委托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对大会议案表决意见如下:
提案编码
提案 编码 | 议案名称 | 备注 | 表决意见 |
该列打钩的栏目可以投票 | |||
累积投票提案 | |||
1.00 |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 应选人数6人 | |
1.01 | 选举周仕斌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
1.02 | 选举刘春信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
1.03 | 选举宋志刚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
1.04 | 选举唐传训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
1.05 | 选举王健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
1.06 | 选举邵泽恒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
2.00 |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 应选人数3人 | |
2.01 | 选举董华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 | |
2.02 | 选举郑垲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 |
2.03
2.03 | 选举汪晓东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 | |
3.00 |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 应选人数2人 | |
3.01 | 选举齐元玉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 √ | |
3.02 | 选举丁锋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 √ |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4.00 | 关于增加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 |
注:1、委托人应在表决意见的相应栏中打“√”;如委托人未对投票做明确指示,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
2、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3、本委托书自本人签署之日起生效,至本次会议结束时终止。
4、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三:
参会股东登记表
法人股东名称/自然人股东姓名(全称)
法人股东名称/自然人股东姓名(全称) | |
股东地址 | |
股东证券账户开户证件号码 | |
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姓名 | |
股东账户 | |
股权登记日收市持股数量 | |
是否委托他人参加会议 | |
受托人姓名 | |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 |
联系人姓名 | |
联系电话 | |
联系邮箱 | |
联系地址 |
注:1、本人(单位)承诺所填上述内容真实、准确,如因所填内容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登记日所记载股东信息不一致而造成本人(单位)不能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所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全部责任。特此承诺。 2、已填妥及签署的登记截止前用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信函、传真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 3、请用正楷填写此表。 |
股东签名(法人股东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