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瑞丰光电:关于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情况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5-16

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

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以来,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致力于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规范公司运营,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不断提高公司的治理水平。鉴于公司拟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申请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根据相关要求,现将公司及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处罚或监管措施的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处罚的情况

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处罚的情形。

二、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及整改情况

最近五年,公司被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出具1次关注函,2次监管函,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注函

2020年3月9日,深交所出具了《关于对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创业板关注函〔2020〕第149号),对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内容表示关注。

公司已及时提交本次关注函的回函,就深交所提出的问题予以书面回复。

(二)监管函

1、2018年6月8日,深交所出具了《关于对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函》(创业板监管函[2018]第46号),对公司2017年度与关联方东莞康佳及其一致行动人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康佳绿色照明技术有限公司、深圳市康佳壹视界商业显示有限公司、昆山康佳电子有限公司、博罗康佳精密科技有限公司发生多笔日

常关联交易但未及时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至2018年5月21日补充提交董事会审议并披露相关事项、6月6日由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情况要求董事会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2、2019年7月5日,深交所出具了《关于对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函》(创业板监管函〔2019〕第87号),对公司对唯能车灯提供财务资助事项未及时履行审议程序以及信息披露义务的情况要求董事会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除上述事项外,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其他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形。

公司高度重视深交所监管函提出的问题,按照深交所的要求,已及时整改,督促相关人员吸取教训,提高规范运作意识,切实履行好勤勉尽责的义务。

三、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的情况

经自查,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的情况。

特此公告。

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0年5月16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