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一、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丰光电”或“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8月19日以邮件方式送达各位监事,会议于2019年8月29日上午11点以现场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监事会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简小花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全体监事以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关于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全体监事一致认为: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和《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的编制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19年1-6月的经营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2、《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全体监事一致认为: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符合有关法律、法则的规定,符合会计准则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更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3、《关于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全体监事一致认为: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拟对合并范围内关联方之间形成的应收款项,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测试后未减值的不计提坏账准备。根据财政部
《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有关规定,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无需对公司已披露的财务报告进行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已披露的财务报表产生影响,同意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19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