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东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包头东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10月24日以直接送达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通知了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会议召开及表决方式:现场与通讯方式结合。现场会议于2020年10月28日上午9:30在包头稀土高新区包头东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现场召开。
3、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出席董事7名。独立董事俞有光先生、高德步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了本次会议。监事会主席于建华先生、监事贺志贤女士、监事张磊先生、财务总监郝海青先生列席了本次会议。
4、现场会议由董事长王军先生主持。
5、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认真审阅了有关议案并进行了表决。经与会董事一致同意,形成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了《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经审议,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0年三季度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报告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本报告监事会出具了明确的书面审核意见。
《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公司根据生产经营发展需要,拟在经营范围中增加“预包装食品的生产”相关内容,公司章程中部分内容相应修订。最终变更内容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为准。董事会同意本议案内容并授权公司办理工商变更等相关手续。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0年11月13日(星期五)下午15:00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股权登记日为2020年11月9日(星期一),登记时间为2020年11月10日(星期二)9:00-11:30至13:30-17:00。股东可采取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为内蒙古包头市稀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黄河大街 46 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包头东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0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