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东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归还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公告
包头东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3月2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3,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3月22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在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公司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公司生产经营使用,资金使用安排合理,运用情况良好。
2020年3月17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3,000万元人民币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账户,并及时通知了公司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至此,公司本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已全部归还完毕。特此公告。
包头东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0年 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