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东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包头东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10月18日以直接送达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通知了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19年10月23日上午8:30在包头稀土高新区包头东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
3、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出席董事7名。监事会主席于建华先生、监事贺志贤女士、监事张磊先生、财务总监郝海青先生列席了本次会议。
4、现场会议由董事长王军先生主持。
5、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认真审阅了有关议案并进行了表决。经与会董事一致同意,形成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了《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经认真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19年三季度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报告编制和审核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相关规定。
本报告监事会出具了明确的书面审核意见。《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
定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公告。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生产经营地址、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增加生产经营地址及经营范围,其中生产地址增加: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滨河新区西区三路以南、西区四路以北;经营范围增加“食品添加剂的生产和销售”、“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的生产与销售”。相应公司章程需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章程修订对照表》。
鉴于公司生产经营地址、经营范围等内容将发生变更,本次会议授权公司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相关事项。
章程修订内容最终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定内容为准。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定于2019年11月11日(星期一)下午14:30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2019年11月6日(星期三)。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具体详见公司于2019年10月24日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发布的《关于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包头东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19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