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东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公司2019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包头东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17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19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一家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专业审计机构,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自公司聘请其为审计机构以来,其工作勤勉尽责,坚持公正、客观、独立的审计原则,公允、合理的发表了审计意见,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各项审计工作。
本事项公司独立董事出具了明确同意的事前认可独立意见、独立意见,监事会出具明确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19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本次续聘公司2019年财务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包头东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19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