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会字(2020)第6806号
上海新阳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上海新阳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新阳公司”)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及2020年1-6月期间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及其说明(以下简称“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及其说明”)。
一、管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编制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及其说明是上海新阳公司管理当局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核工作的基础对上述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及其说明发表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行的相关要求执行了审核工作。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我们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计划和实施审核工作以对上述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是否符合相关要求获取合理保证。
审核工作涉及查对、计算、分析性测试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程序,以获取有关上述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金额和披露的证据。
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核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核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审核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后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及其说明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2008)》的规定。
本报告仅供上海新阳公司2020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报材料之目的使用,未经我所书面同意,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此页无正文)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曹 磊
中国注册会计师 梁雯晶
中国,上海
本报告附件:
上海新阳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7、2018、2019年度及2020年1-6月期间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 ||||||||
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及2020年1-6月 | ||||||||
编制单位:上海新阳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
项目 | 2020年1-6月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2017年度 | ||||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529,223.71 | -111,513.24 | 2,070,385.17 | 1,402,521.03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4,084,299.24 | 9,737,782.12 | 18,983,158.98 | 12,271,824.34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372,340.94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308,038,812.15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收外收入和支出 | -202,745.57 | -845,748.94 | -2,849,480.54 | -187,160.15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注 | -2,589,813.40 | -6,691,485.95 | -12,047,298.74 | -7,751,392.71 | ||||
合 计 | 762,516.56 | 310,127,846.14 | 6,156,764.87 | 6,108,133.45 | ||||
减:所得税影响 | 121,335.17 | 46,535,660.82 | 872,564.47 | 961,874.45 | ||||
少数股东本期损益的影响 | 3,589.86 | -291.84 | ||||||
对本年度归属于公司的 合并净利润的影响金额 | 637,591.53 | 263,592,185.32 | 5,284,200.40 | 5,146,550.84 |
法定代表人:王福祥 |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红晓 | 会计机构负责人:黄春峰 |
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主要是公司承接的国家重点项目的研发支出,鉴于本公司于研发支出发生的当期确认相应的政府补助收入且将补助收入列作非经常性损益。因此,本公司一贯以同口径与上述项目对应的研发支出列作非经常性损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