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36 证券简称:上海新阳 公告编号:2019-072
上海新阳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姓名 | 职务 | 内容和原因 |
声明: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未亲自出席董事姓名 | 未亲自出席董事职务 | 未亲自出席会议原因 | 被委托人姓名 |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后的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截至本报告日,公司总股本为193,765,944股,公司回购专户持股数为1,670,800股,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户持股数后的股本为192,095,144股。由于公司正在实施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为上市公司回购的本公司股票。若股权登记日前回购专户的股份已全部完成向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的过户工作,则股权登记日本次权益分配方案的股本基数为公司总股本193,765,944股。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 上海新阳 | 股票代码 | 300236 |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李昊 | 张培培 | ||
办公地址 | 上海市松江区思贤路3600 号 | 上海市松江区思贤路3600 号 | ||
电话 | 021-57850066 | 021-57850066 | ||
电子信箱 | info@sinyang.com.cn | info@sinyang.com.cn |
2、主要财务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营业收入(元) | 277,152,560.26 | 251,333,168.39 | 10.2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276,866,196.41 | -18,761,880.62 | 1,575.6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元) | 14,010,167.50 | -23,422,081.36 | 159.82%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4,797,179.71 | 19,556,208.80 | -75.47%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1.4400 | -0.0968 | 1,587.60%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1.4400 | -0.0968 | 1,587.60%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20.08% | -1.45% | 21.53%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
总资产(元) | 1,836,201,355.24 | 1,533,104,754.04 | 19.7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 1,522,289,249.72 | 1,275,241,786.12 | 19.37%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 | 23,124 |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 | 0 | |||||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或冻结情况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SIN YANG INDUSTRIES & TRADING PTE LTD | 境外法人 | 19.85% | 38,455,200 | |||||
上海新晖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14.86% | 28,788,800 | 质押 | 17,280,000 | |||
上海新科投资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10.02% | 19,412,000 | 质押 | 6,782,399 | |||
周海燕 | 境内自然人 | 3.92% | 7,590,000 | |||||
李昊 | 境内自然人 | 2.06% | 3,988,201 | |||||
王福祥 | 境内自然人 | 1.32% | 2,554,536 | 1,915,902 | 质押 | 2,000,000 | ||
上海新阳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 | 其他 | 0.99% | 1,913,071 | |||||
上海新阳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 其他 | 0.86% | 1,670,800 | |||||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国有法人 | 0.66% | 1,274,600 | |||||
张德华 | 境内自然人 | 0.55% | 1,060,000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发起人股东 SIN YANG INDUSTRIES & TRADING PTE LTD、上海新晖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上海新科投资有限公司为关联公司,属同一控制人控制下的一致行动人。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由持有人组成的持股管理委员会管理。除此之外,公司未知上述股东之间是否有关联关系和一致行动人情况。 | |||||||
前10名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 | 控股股东上海新科于2018年6月13日与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开展融资融券业务,将其持有的本公司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8,500,000股转入申万宏源证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 |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否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为半导体关键工艺材料的研发、生产、销售、服务,主要产品为半导体领域专用的关键工艺化学品及配套设备产品。公司始终坚持以技术为主导,始终坚持瞄准国际前沿技术,面向全球产业需求,突破国际技术垄断,填补国内技术空白,持续进行技术创新与产品研发。专注于半导体关键工艺材料与技术的研发创新,致力于为用户提供关键材料、配套设备、工艺技术和现场服务一体化的整体解决方案, 努力将公司建设成为中国半导体关键工艺材料与技术第一品牌。
近年来,一方面在保持了半导体传统封装领域电子化学品销量与市占率全国第一的基础上,重点投资研发并成功产业化晶圆制程超纯化学品-芯片铜互连电镀液和刻蚀清洗液,已成为全国22条芯片生产线基准材料(Baseline),能够满足芯片90-28纳米全制程各个技术节点的工艺要求。另一方面积极投资进入半导体硅片、半导体湿法工艺设备、平板液晶显示用光刻胶等业务领域,使公司在半导体材料与设备领域业务不断拓宽,行业影响力不断提升,品牌认可度不断提高。今年以来,公司在已立项研发用于逻辑与模拟芯片薄膜光刻胶(ARF)基础上,增加了用于存储器芯片的半导体厚膜光刻胶(KRF)的研发立项,使公司研发的光刻胶产品品种更加丰富多样,更能满足我国集成电路产品对各类高端光刻胶的需求,更多填补我国关键半导体材料的空白,最大可能防止被“卡脖子”,最大限度提升我国半导体关键技术与材料的自主供应能力,为公司未来长远发展打下良好的基础。
(二)目前,公司主营业务正处于中国半导体及集成电路产业的密集投入及快速增长阶段,仍然保持着规模继续扩大,技术快速提升,产品不断更新的发展趋势。半导体及集成电路产业一直是国家重点鼓励发展的战略性基础产业,而半导体材料和设备制造业作为支撑行业,在其中起到非常关键的作用。虽然目前国内半导体行业的技术水平与国际还有一定差距,但我国半导体材料和设备在部分细分领域已经取得重大突破,并打破国外公司的垄断。从长远来看,打造我国半导体产业完整的产业链并实现进口替代是产业发展的必然趋势。自2014年6月国务院公布《国家集成电路产业发展推进纲要》以来,国家政策支持力度空前,进一步推动了中国半导体及集成电路产业的快速发展。在全球半导体产能向中国大陆转移趋势非常明显的大背景下,我国半导体及集成电路产业在未来十年必将迎来大发展的黄金十年。上海新阳作为我国本土半导体材料行业的领先者,将会继续加大研发力度,保持技术优势和行业地位优势,把握良好的发展机遇,使公司能够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 审批程序 |
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本公司对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相应调整。 | 财政部相关文件 |
财政部于2017年颁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以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本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前述准则,并根据前述准则关于衔接的规定,于2019年1月1日对财务报表进行了相应的调整。 | 财政部相关文件 |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更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本公司与合作方合资设立的控股子公司上海特划技术有限公司开始正常运营,与合作方合资设立控股孙公司江苏考普乐粉末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进而将其纳入合并范围。
上海新阳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