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开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副总经理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公司副总经理刘永珍女士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浙江开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开尔新材”)副总经理刘永珍女士持有公司股份3,120,03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63%),计划自本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自2021年9月6日至2022年3月5日)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780,010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16%)。
2、刘永珍女士此次减持系个人资金需求。
注:公司现有总股本511,424,086股,如无特别说明,本公告在计算相关股份数量、比例时,总股本均已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16,452,996股,即总股本为494,971,090股。
2021年8月13日,公司收到了副总经理刘永珍女士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 (股) | 持股比例 |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股) |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股) | 质押股份数量(股) |
刘永珍 | 3,120,039 | 0.63% | 2,340,029 | 780,010 | 0 |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二级市场增持股份及前述股份因权益分派送转的股份;
3、减持数量:刘永珍女士计划减持不超过公司股份780,010股,即不超过总股本的0.16%,若计划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则进行相应调整;
4、减持期间:自本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法律法规禁止的期间不减持),具体期间自2021年9月6日至2022年3月5日;
5、减持方式: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
6、减持价格:根据实际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三、副总经理股份锁定承诺及履行情况
承诺来源 | 承诺方 | 承诺类型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 | 承诺期限 | 履行情况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刘永珍 | 股份限售承诺 |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 2011年06月22日 | 2014年6月22日 | 已履行完毕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 股份限售承诺 | 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公司总数的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 2011年06月22日 | 长期有效 | 正常履行中 | |
其他承诺 | 刘永珍 | 股份限售承诺 | 从2015年7月10日起6个月内,不通过二级市场减持本公司股份 | 2015年07月10日 | 2016年1月10日 | 已履行完毕 |
注:截至本公告日,刘永珍女士均遵守了上述承诺,未发现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况。
四、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具有不确定性,刘永珍女士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
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2、本次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相关规定的情形,也不存在违反股东股份锁定及减持相关承诺的情形。
3、刘永珍女士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减持股份,公司将持续关注该股东的减持进展情况,并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副总经理刘永珍女士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开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八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