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开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辞职暨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0年8月26日,浙江开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尔新材”或“公司”)于公司会议室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辞职情况
近日,公司董事会收到王泽霞女士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王泽霞女士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原定任期为2019年7月26日至2022年7月25日),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及子公司任何职务。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王泽霞女士辞去独立董事职务将导致独立董事中没有会计专业人士,在改选出的独立董事就任前,王泽霞女士仍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独立董事职务。王泽霞女士的辞职,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正常运作。
截至本公告日,王泽霞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王泽霞女士在任期间勤勉尽责、认真履职,公司及董事会对王泽霞女士为公司经营发展所作出的重要努力及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补选独立董事情况
鉴于王泽霞女士因个人原因辞去独立董事职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为保障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转,董事会同意提名倪丽丽女士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和独立性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能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倪丽丽女士,1978年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南昌大学经济学硕士、会计学副教授、注册会计师。2001年7月至2002年10月任浙江万邦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师;2002年11月至2004年7月任浙江瑞安宏盛海鲜冷冻公司会计;2007年7月至今任浙江金融职业学院会计学副教授。曾主持参与完成省级课题2项、厅级课题10项;发表论文10余篇;主编、副主编、参编教材6本。
截至本公告日,倪丽丽女士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倪丽丽女士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符合《公司法》相关规定,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倪丽丽女士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本人已书面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特此公告。
浙江开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八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