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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尔新材: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3-30

浙江开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9年12月18日,浙江开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开尔新材”)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二期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的议案》;2019年12月24日,公司披露了《回购股份报告书》。2020年3月25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二期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议案》,同意将第二期回购股份的价格由不超过人民币15.00元/股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17.00元/股。详细内容见公司于2019年12月18日、2019年12月24日及2020年3月25日在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回购事项涉及的相关公告索引如下:

披露时间公告名称公告编号
2019年12月18日《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提议公司回购股份的公告》2019-126
2019年12月18日《关于第二期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的公告》2019-128
2019年12月24日《关于第二期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名股东持股信息的公告》2019-131
2019年12月24日《回购股份报告书》2019-132
2020年1月3日《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2020-001
2020年2月12日《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2020-008
2020年3月4日《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2020-016
2020年3月25日《关于调整第二期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2020-040

根据《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回购期间公司应当在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的次日予以披露。现将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2020年3月27日,公司首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第二期股份回购,回购股份数量为4,280,29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8%,最高成交价为14.72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3.24元/股,成交总金额为59,980,697.98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公司第二期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累计已回购股份数量为16,452,99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68%。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及资金安排情况继续实施第二期回购股份计划,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开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三月三十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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