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开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号——超募资金使用》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浙江开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报告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非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2015年12月29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3106号《关于核准浙江开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拟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1,918,235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5.90元/股。本次实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5,534,588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5.90元/股,实际收到募集资金为人民币406,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7,566,037.74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98,433,962.26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6年3月17日出具信会师报字[2016]第610180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 本报告期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本报告期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为:直接投入募投项目0.00万元,收到募集资金利息收入9.81万元(其中理财产品收益0.00万元),银行手续费等支出0.01万元。
截至2019年6月30日,公司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为:直接投入募投项目13,866.11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26,646.67元,银行手续费等支出0.39万元。
截至2019年6月30日,公司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为0.00元,累计收到募集资金利息收入6,697,811.84元,其中2016年收到募集资金利息收
入2,238,667.56元(其中理财产品收益1,775,013.72元),2017年收到募集资金利息收入3,145,316.08元(其中理财产品收益3,051,208.21元),2018年收到募集资金利息收入1,215,736.71元(其中理财产品收益1,181,550.14元),2019年收到募集资金利息收入98,091.49元(其中理财产品收益0.00元)。
截至2019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元
序号 | 项 目 | 金 额 |
1 | 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净额 | 398,433,962.26 |
2 | 加: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利息收入 | 6,697,811.84 |
3 | 减: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 266,466,734.07 |
4 | 减:直接投入募集项目资金 | 138,661,086.63 |
5 | 减: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 0.00 |
6 | 减:银行手续费 | 3,953.40 |
7 | 本期末募集资金余额 | 0.00 |
二、 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公司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了《浙江开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运用、变更和监督等方面均作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公司严格按照《管理制度》的规定管理募集资金,募集资金的存储、运用、变更和监督不存在违反《管理制度》规定的情况。公司于2016年4月连同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市婺城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市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截至2017年12月31日,新型功能性搪瓷材料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企业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营销网络升级项目、年产30万平方米搪瓷钢板生产线
技术改造项目等募投项目及超募资金所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均已注销,上述《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公司及杭州开尔装饰材料有限公司于2017年11月连同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钱塘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四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2019年6月30日,珐琅板绿色建筑幕墙营销中心建设项目所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已注销,上述《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9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募集资金存储银行名称 | 银行账号 | 账户性质 | 期末余额(万元) |
招商银行杭州分行钱塘支行 | 571910156110908 | 募集资金专户-营销中心-活期 | 0.00 |
合 计 | 0.00 |
三、 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表1。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
参见“附表1”之“注1-3”。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1、新型功能性搪瓷材料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
2015年3月17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型功能性搪瓷材料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变更实施方式及调整投资金额的议案》,同意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型功能性搪瓷材料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的投资金额从20,000万元调整至30,000万元,项目建设完成期将由原计划2015年4月30日调整至2016年3月31日。2015
年4月3日,公司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了该议案。
2016年4月5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由于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型功能性搪瓷材料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变更实施方式及调整投资金额后,作为公司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继续实施,但因审核进度等客观原因导致非公开发行股票进展较原计划延迟,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不能及时到位;并且,2015年金华当地雨雪天气较多,施工单位对项目基建工程的施工进度作了适当调整,从而影响了厂房建设、生产线装配及主要生产设备购置、安装、调试等进度,最终引起项目整体延期。同意调整公司“新型功能性搪瓷材料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的实施进度,完成时间由2016年3月31日调整为2016年9月30日。
2、年产30万平方米搪瓷钢板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
2017年3月20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终止实施“年产30万平方米搪瓷钢板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2017年4月12日,公司召开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了该议案。
年产30万平方米搪瓷钢板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属于异地搬迁项目,实施过程会对公司生产造成暂时的不利影响并将增加成本费用,而公司新厂区年产50万方项目现已投产,与金华现有厂区产能联动,能够满足未来市场需求。公司综合考虑市场环境、目前产能情况、相关成本费用以及对公司生产的影响等各方面因素的情况下,终止实施“年产30万平方米搪瓷钢板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
3、珐琅板绿色建筑幕墙营销中心建设项目
2017年8月3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节余募集资金及已终止项目的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用于珐琅板绿色建筑幕墙营销中心建设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已终止募集资金项目“年产30万平方米搪瓷钢板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剩余募集资金及“新型功能性搪瓷材料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部分节余募集资金,合计使用上述闲置募集资金4,000万元对全资子公司杭州开尔装饰材料有限公司增资用于“珐琅板绿色建筑
幕墙营销中心建设项目”。2017年8月21日,公司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了该议案。2018年3月23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实施方式、调整投资总额的议案》,同意公司将“珐琅板绿色建筑幕墙营销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方式由办公楼房屋购置变更为房屋租赁方式;投资总额由4,000万元调整为1,200万元;项目完工时间延期至2018年12月,项目剩余募集资金继续存放于原募集资金专户或经法定程序用于现金管理。除上述变更外,项目实施主体、实现目的、实施内容均未发生变化。2018年4月10日,公司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了该议案。
(四) 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16年4月12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为了加快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进度,公司先期已投入自筹资金进行项目建设,截至2016年3月31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人民币35,075,273.11元,且在此之前未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因此,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35,075,273.11元置换公司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新型功能性搪瓷材料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的自筹资金。
公司实际于2016年4月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人民币35,075,273.11元进行置换已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
(五)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19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利用闲置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六)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2016年4月28日,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额度不超过20,000万元人民币)进行现金管理,期限为一年,在额度内可以滚动使用,
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在投资额度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根据该决议在规定期限内使用了13,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理财产品,其中2,000.00万元理财产品于2016年底到期并收回,其余11,000.00万元理财产品于2017年3月底到期并收回。2017年3月20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额度不超过10,000万元人民币)进行现金管理,在额度内可以滚动使用,期限自获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以买入理财产品时点计算),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含),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在投资额度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根据该决议在规定期限内使用了9,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理财产品,并于2017年底将上述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17年11月23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全资子公司杭州开尔装饰材料有限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4,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额度内可以滚动使用,有效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以买入理财产品时点计算),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含),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在投资额度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开尔装饰根据该次决议在规定期限内使用了3,8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理财产品,并于2018年底将上述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按规定履行了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相关的必要程序,截至2019年6月30日,未到期理财产品期末余额为0.00万元。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受托方名称 | 委托金额 | 委托起始日期 | 委托终止日期 | 理财天数 | 年化收益率 | 实际收益 | 累计已到账收益 | 期末余额 |
交通银行杭州西湖支行 | 8,500 | 2016年05月03日 | 2016年08月03日 | 92天 | 3.4% | 72.84 | 72.84 | 0.00 |
中国建设银行金华分行 | 3,000 | 2016年05月09日 | 2016年08月09日 | 92天 | 3.0% | 22.68 | 22.68 | 0.00 |
交通银行杭州西湖支行 | 1,500 | 2016年05月09日 | 2016年08月09日 | 92天 | 3.4% | 12.85 | 12.85 | 0.00 |
交通银行杭州西湖支行 | 8,500 | 2016年08月08日 | 2016年11月08日 | 92天 | 3.1% | 66.42 | 66.42 | 0.00 |
交通银行杭州西湖支行 | 1,000 | 2016年08月15日 | 2016年09月18日 | 34天 | 2.9% | 2.70 | 2.70 | 0.00 |
中国建设银行金华分行 | 3,000 | 2016年08月17日 | 2017年02月15日 | 182天 | 2.8% | 37.86 | 37.86 | 0.00 |
交通银行杭州西湖支行 | 8,000 | 2016年11月14日 | 2017年02月14日 | 92天 | 3.1% | 62.51 | 62.51 | 0.00 |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分行 | 3,000 | 2017年02月15日 | 2017年03月17日 | 30天 | 3.5% | 8.63 | 8.63 | 0.00 |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分行 | 6,000 | 2017年02月16日 | 2017年02月23日 | 7天 | 2.7% | 3.11 | 3.11 | 0.00 |
交通银行杭州西湖支行 | 6,000 | 2017年02月24日 | 2017年04月25日 | 60天 | 3.9% | 38.47 | 38.47 | 0.00 |
交通银行杭州西湖支行 | 1,000 | 2017年03月13日 | 2017年04月14日 | 32天 | 3.4% | 2.98 | 2.98 | 0.00 |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分行 | 2,000 | 2017年03月20日 | 2017年04月28日 | 39天 | 3.0% | 6.41 | 6.41 | 0.00 |
中国建设银行金华分行 | 1,000 | 2017年04月18日 | 2017年08月10日 | 114天 | 3.5% | 10.93 | 10.93 | 0.00 |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官巷口支行 | 2,000 | 2017年04月27日 | 2017年05月30日 | 33天 | 3.7% | 6.69 | 6.69 | 0.00 |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分行 | 3,000 | 2017年04月26日 | 2017年07月26日 | 91天 | 3.92% | 29.32 | 29.32 | 0.00 |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分行 | 2,000 | 2017年04月28日 | 2017年05月01日 | 4天 | 2.5% | 0.55 | 0.55 | 0.00 |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分行 | 2,000 | 2017年05月03日 | 2017年06月5日 | 33天 | 3.7% | 6.69 | 6.69 | 0.00 |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分行 | 2,000 | 2017年06月02日 | 2017年07月04日 | 32天 | 4.0% | 7.01 | 7.01 | 0.00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2,000 | 2017年06月08日 | 2017年07月10日 | 32天 | 4.3% | 7.54 | 7.54 | 0.00 |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官巷口支行 | 1,500 | 2017年07月6日 | 2017年08月9日 | 34天 | 3.95% | 5.52 | 5.52 | 0.00 |
浙江泰隆商业银行金华分行 | 2,000 | 2017年07月14日 | 2017年09月14日 | 62天 | 4.00% | 13.59 | 13.59 | 0.00 |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分行 | 3,000 | 2017年07月27日 | 2017年10月25日 | 90天 | 4.20% | 31.07 | 31.07 | 0.00 |
中国建设银行股 | 1,000 | 2017年08月 | 2017年11月8 | 85天 | 3.80% | 8.85 | 8.85 | 0.00 |
份有限公司金华分行 | 15日 | 日 | ||||||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官巷口支行 | 1,000 | 2017年08月15日 | 2017年09月19日 | 35天 | 3.70% | 3.55 | 3.55 | 0.00 |
浙江泰隆商业银行金华分行 | 1,500 | 2017年09月18日 | 2017年11月21日 | 64天 | 4.00% | 10.52 | 10.52 | 0.00 |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官巷口支行 | 1,000 | 2017年09月21日 | 2017年10月23日 | 32天 | 3.80% | 3.33 | 3.33 | 0.00 |
招商银行杭州分行钱塘支行 | 3,800 | 2018年01月05日 | 2018年09月28日 | 七天为一周期 | 3.52% | 97.39 | 97.39 | 0.00 |
招商银行杭州分行钱塘支行 | 800 | 2018年09月28日 | 2018年10月26日 | 七天为一周期 | 2.88% | 1.76 | 1.76 | 0.00 |
招商银行杭州分行钱塘支行 | 600 | 2018年10月26日 | 2018年12月07日 | 七天为一周期 | 2.80% | 1.93 | 1.93 | 0.00 |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官巷口支行 | 3,000 | 2018年09月30日 | 2018年11月01日 | 32天 | 3.30% | 8.68 | 8.68 | 0.00 |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官巷口支行 | 3,000 | 2018年11月06日 | 2018年12月10日 | 34天 | 3.00% | 8.39 | 8.39 | 0.00 |
合计 | 87,700 | -- | -- | -- | -- | 600.77 | 600.77 | 0.00 |
注:1、上表中闲置募集资金购理财产品报酬的确定方式为:客户收益=投资本金x实际收益率(年)x实际理财天数/365)
2、上表中的“实际收益”栏为公司按照合同约定的收益率按权责发生制原则计算的计提数,非实际到账金额。
3、上表中受托方招行银行杭州分行钱塘支行,委托方为全资子公司杭州开尔装饰材料有限公司,购买理财产品名称为:招商银行点金公司理财之岁月流金“黄金周”理财计划,此理财产品为保本浮动收益型,以七天为一个投资周期计算一次投资收益,并在当期终止日支付投资收益。
4、上表中受托方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官巷口支行,委托方为全资子公司杭州开尔装饰材料有限公司。
(七)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17年8月3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鉴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型功能性搪瓷材料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并正常开展工作,为充分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降低公司财务
费用,同意将上述募投项目结项并使用节余募集资金。
根据上述决议,公司将“新型功能性搪瓷材料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节余募集资金中853.46万元对全资子公司杭州开尔装饰材料有限公司增资用于建立珐琅板绿色建筑幕墙营销中心,剩余3,050.31万元(含利息)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17年12月31日,上述金额均已划转完毕,公司已注销上述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专户。
2019年1月29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鉴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珐琅板绿色建筑幕墙营销中心建设项目”已建设完成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为充分提升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公司同意将本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约761.82万元及其之后产生的利息(具体金额以资金划转日实际金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2019年2月14日,公司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了该议案。截至本报告期末,上述金额均已划转完毕,公司已注销上述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专户。
(八) 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非公开发行超募资金。
(九)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和去向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于募集资金专户存放,详见二(二)。
(十) 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1、募集资金账户手续费支出
本报告期各募集资金账户发生手续费支出0元。
2、募集资金账户注销
注销日期 | 存储银行 | 账户号码 | 用途 | 注销原因 |
2016年4月21日 | 中国建设银行金华分行 | 33050167673500000111 | 补充流动资金 | 使用完毕 |
2017年11月27日 | 中国银行金华市婺城支行 | 372770758996 | 新型功能性搪瓷材料业化基地建设项目 | 使用完毕 |
2017年12月15日 | 中国建设银行金华分行 | 3305016767350000120 | 年产30万平方米搪瓷钢板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 | 项目终止 |
2019年3月6日 | 招商银行杭州分行钱塘支行 | 571910156110908 | 珐琅板绿色建筑幕墙营销中心建设项目 | 使用完毕 |
上述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注销之后,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对应《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四、 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17年3月20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年产30万平方米搪瓷钢板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属于异地搬迁项目,实施过程会对公司生产造成暂时的不利影响并将增加成本费用,而公司新厂区年产50万方项目现已投产,与金华现有厂区产能联动,能够满足未来市场需求。综合考虑市场环境、目前产能情况、相关成本费用以及对公司生产的影响等各方面因素的情况下,同意终止实施“年产30万平方米搪瓷钢板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并将原计划投入该项目的募集资金3,000万元继续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或经法定程序用于现金管理。2017年4月12日,公司召开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了该议案。
2017年8月3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节余募集资金及已终止项目的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用于珐琅板绿色建筑幕墙营销中心建设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已终止募集资金项目“年产30万平方米搪瓷钢板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剩余募集资金及“新型功能性搪瓷材料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部分节余募集资金,合计使用上述闲置募集资金4,000万元对全资子公司杭州开尔装饰材料有限公司增资用于“珐琅板绿色建筑幕墙营销中心建设项目”。2017年8月21日,公司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了该议案。
2018年3月23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实施方式、调整投资总额的议案》,同意公司将“珐琅板绿色建筑幕墙营销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方式由办公楼房屋购置变更为房屋租赁方式;投资总额由4,000万元调整为1,200万元;项目完工时间延期至2018年12月,项目剩余募集资金继续存放于原募集资金专户或经法定程序
用于现金管理。除上述变更外,项目实施主体、实现目的、实施内容均未发生变化。2018年4月10日,公司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了该议案。2019年1月29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闲置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存放于“珐琅板绿色建筑幕墙营销中心建设项目”募集资金专户的剩余募集资金约2,923.48万元及其之后产生的利息(具体金额以资金划转日实际金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划转完毕后注销该募集资金专户。2019年2月14日,公司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了该议案。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表2。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及时、准确的披露了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相关信息,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形。
六、 专项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专项报告业经公司董事会于2019年8月9日批准报出。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浙江开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八月九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浙江开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截止日期:2019年0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39,843.40 | 本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3,695.09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2,800.00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40,512.78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3,000.00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7.53%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报告期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 (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报告期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承诺投资项目 | ||||||||||
新型功能性搪瓷材料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 | 是 | 17,000.00 [注1] | 17,000.00 [注1] | 0.00 | 13,427.93 [注1] | 100.00 | 2016年12月 | 2,422.63 | 否 | 否 |
年产30万平方米搪瓷钢板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 | 是 | 3,000 | 0.00 | 0.00 | 0 | 0.00 | 是 | |||
珐琅板绿色建筑幕墙营销中心建设项目 | 否 | 1,200 | 0 | 438.18 | 100.00 [注2] | 2018年12月 | 注3 | 否 | ||
补充流动资金 | 否 | 19,843.40 | 19,843.40 | 0 | 19,901.27 | 100.00 | ||||
闲置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否 | 2,800 | 2,933.27 | 2,933.27 | 100.00 |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39,843.40 | 40,843.40 | 2,933.27 | 33,767.38 |
新型功能性搪瓷材料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0.00 | 3,050.31 | ||||||||
珐琅板绿色建筑幕墙营销中心建设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761.82 | 761.82 | ||||||||
合计 | 39,843.40 | 40,843.40 | 3,695.09 | 40,512.78 | 2,422.63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见注1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见四 |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见三、(三)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见三、(三)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见三、(四)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无 |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见三、(七) |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见三、(九) |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无 |
注1:新型功能性搪瓷材料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原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于2015年变更后作为公司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继续实施。该项目承诺投资总额为30,000万元,其中,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额为17,000万元;截至2017年12月31日,该项目实际投入金额为24,803.57万元,包括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累计投入金额6,436.09万元、土地相关款4,939.55万元(含IPO剩余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以及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累计投入金额13,427.93万元。期内未达到预计经济效益,主要原因:报告期,市场需求虽呈现爆发增长态势,订单量
突破历史同期水平且呈现持续向上的趋势,但订单签约与实际供货排产存在一定的滞后性,期内完成预计产能的80%,产能未完全释放,故经济效益不达预期。注2:截至2018年12月底,珐琅板绿色建筑幕墙营销中心建设项目投入进度为36.52%,而该项目实际投入进度为100.00%,产生大额节余的原因如下:
1)公司本着降本增效的原则于2018年4月将本项目的实施方式由办公楼房屋购置变更为房屋租赁方式,计划以一次性付清租金的方式租赁办公楼,后经与出租方协商调整为分期支付方式,此外因实际租赁房屋面积较计划面积有所减少,采购及装修相关费用支出相应降低;2)公司于2016年12月成立杭州开尔装饰材料有限公司后,营销团队逐步建立、产品及项目展示区部分建设;同时,基于资源优化配置的考虑,通过对公司原有软件系统进行升级开发满足了本项目信息化需求,从而减少了项目相关支出;3)公司在项目建设过程中,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谨慎使用募集资金,按照预算规划严格控制募集资金投入;在项目其他各个环节实施中,公司加强对项目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减少不必要的费用支出。注3:由于本项目是为了优化营销模式,完善市场布局,经济效益通过拓展市场领域、推进产品销售、消化新增产能在营业收入中间接体现,无法单独核算。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编制单位:浙江开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0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万元
变更后的项目 | 对应的 原承诺项目 | 变更后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 | 本报告期 实际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实际 累计投入金额 (2) | 截至期末 投资进度(%) (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报告期 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珐琅板绿色建筑幕墙营销中心建设项目 | 年产30万平方米搪瓷钢板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已终止项目) | 1,200.00 | 0.00 | 438.18 | 100.00 [注1] | 2018年12月 | - | 注2 | 否 |
闲置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年产30万平方米搪瓷钢板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 | 2,800.00 | 2933.27 | 2933.27 | 100.00 | 否 | |||
合 计 | 4,000.00 | 2933.27 | 3,371.45 | -- |
注1:截至2018年12月底,珐琅板绿色建筑幕墙营销中心建设项目投入进度为36.52%,而该项目实际投入进度为100.00%,产生大额节余的原因如下:
1)公司本着降本增效的原则于2018年4月将本项目的实施方式由办公楼房屋购置变更为房屋租赁方式,计划以一次性付清租金的方式租赁办公楼,后经与出租方协商调整为分期支付方式,此外因实际租赁房屋面积较计划面积有所减少,采购及装修相关费用支出相应降低;2)公司于2016年12月成立杭州开尔装饰材料有限公司后,营销团队逐步建立、产品及项目展示区部分建设;同时,基于资源优化配置的考虑,通过对公司原有软件系统进行升级开发满足了本项目信息化需求,从而减少了项目相关支出;3)公司在项目建设过程中,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谨慎使用募集资金,按照预算规划严格控制募集资金投入;在项目其他各个环节
实施中,公司加强对项目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减少不必要的费用支出。注2:由于本项目是为了优化营销模式,完善市场布局,经济效益通过拓展市场领域、推进产品销售、消化新增产能在营业收入中间接体现,无法单独核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