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开尔新材: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8-10

一、《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核查,我们认为: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规定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进行信息披露;本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诉和重大遗漏,如实反映了公司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重大违法违规的情形。

二、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及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关于规范独立董事对于担保事项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的通知》、《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等文件规定以及《公司章程》、《对外担保决策制度》等规定,我们认为:

1、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2019年1-6月,公司与公司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之间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往来,不存在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公司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积至2019年6月30日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2、报告期内,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2018年4月23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公司为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为全资子公司杭州天润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锡市金科尔动力设备有限公司向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凤起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滨江支行等)申请不超过8,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签署的合同期限不超过一年,担保的具体期限和金额依据子公司与银行最终批准并签署的合同确定。截至2019年6月30日,该次担保未实际发生。

2019年4月25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并经公司于2019年5月17日召开的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同意公司为杭州天润、无锡金科尔、晟开幕墙三家控股子公司(或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不超过8,000万元的融资授信提供担保,担保的具体期限和金额依据子公司与银行最终批准并签署的合同确定。截至2019年6月30日,该次担保未实际发生。

除上述担保外,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对外担保情况,上述担保事项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

公司已经建立了完善的对外担保决策制度,充分揭示了对外担保存在的风险,没有迹象表明公司可能因被担保方债务违约而承担担保责任。我们认为:截至2019年6月30日,公司没有发生违规对外担保情况,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计至2019年6月30日的违规对外担保情况,公司能够严格控制对外担保风险,公司所有对外担保事项已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

三、《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依照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对公司进行会计政策变更,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因此,我们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独立董事:王泽霞 茅铭晨 赵 虹

二〇一九年八月九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