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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尔新材:关于控股股东及副总经理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7-11

证券代码:300234 证券简称:开尔新材 公告编号:2019-067

浙江开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及副总经理减持股份的

预披露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浙江开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开尔新材”)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邢翰学先生、吴剑鸣女士及邢翰科先生为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55,052,847股(占公司总股本【见“注”,下同】的55.90%),为归还股权质押融资资金,降低股权质押比例,降低个人及公司相关风险,促进公司长期健康发展,计划自本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自2019年8月2日至2020年2月1日)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6,641,713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6%)。

2、公司副总经理刘永珍女士持有公司股份2,267,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82%),因个人资金需求计划自本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自2019年8月2日至2020年2月1日)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566,875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20%)。

注:公司现有总股本298,534,588股,本公告在计算相关股份数量、比例时,总股本均已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12,172,700股,即总股本为277,361,888股。

2019年7月11日,公司收到了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邢翰学先生、吴剑鸣女士、邢翰科先生三人联合发来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收到了副总经理刘永珍女士发来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名称持股数量 (股)持股比例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股)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股)质押股份数量(股)
邢翰学96,583,64734.82%72,437,73524,145,91269,063,278
吴剑鸣29,899,20010.78%22,424,4007,474,80029,303,500
邢翰科28,570,00010.30%21,427,5007,142,50028,569,995
合 计155,052,84755.90%116,289,63538,763,212126,936,773
刘永珍2,267,5000.82%1,700,625566,8750

注:邢翰学先生与吴剑鸣女士系夫妻关系,邢翰科先生系邢翰学先生之胞弟。三人为一致行动人关系。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控股股东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用于归还股权质押融资资金,降低股权质押比例,降低个人及公司相关风险,促进公司长期健康发展;

2、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及前述股份因权益分派送转的股份;

3、减持数量:邢翰学先生、吴剑鸣女士及邢翰科先生计划合计减持不超过公司股份16,641,713股,即不超过总股本的6%;

若计划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则进行相应调整;

4、减持期间:自本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法律法规禁止的期间不减持),具体期间自2019年8月2日至2020年2月1日;

5、减持方式: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其中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

日内,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其中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采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6、减持价格:根据实际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二)副总经理减持计划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及前述股份因权益分派送转的股份;

3、减持数量:刘永珍女士计划减持不超过公司股份566,875股,即不超过总股本的0.20%,若计划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则进行相应调整;

4、减持期间:自本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法律法规禁止的期间不减持),具体期间自2019年8月2日至2020年2月1日;

5、减持方式: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

6、减持价格:根据实际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三、控股股东及副总经理股份锁定承诺及履行情况

承诺来源

承诺来源承诺方承诺类型承诺内容承诺时间承诺期限履行情况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邢翰学、吴剑鸣、邢翰科、刘永珍股份限售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2011年06月22日2014年6月22日已履行完毕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限售承诺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公司总数的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2011年06月22日长期有效正常履行中
邢翰学股份限售承诺本人/本公司于2016年3月16日认购浙江开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获配股数为6,383,647股。本人/本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及《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的相关要求,承诺上述获配股份自本次非2016年04月06日2019年4月6日(如遇非交易日顺延)已履行完毕

公开发行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锁定三十六个月,在此期间内不予转让。

公开发行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锁定三十六个月,在此期间内不予转让。
其他承诺邢翰学、吴剑鸣、邢翰科、刘永珍股份限售承诺从2015年7月10日起6个月内,不通过二级市场减持本公司股份。2015年07月10日2016年1月10日已履行完毕
邢翰学、吴剑鸣、邢翰科股份限售承诺六个月内不直接或间接减持持有的本公司股票。若违反上述承诺,减持股份所得全部归公司所有。2016年01月07日2016年7月7日已履行完毕

注: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上述承诺人均遵守了上述承诺,未发现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况。

四、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具有不确定性,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邢翰学先生、吴剑鸣女士、邢翰科先生及刘永珍女士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2、本次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相关规定的情形,也不存在违反股东股份锁定及减持相关承诺的情形。

3、本次减持计划最大限度实施后,邢翰学先生、吴剑鸣女士及邢翰科先生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比例合计将低于50%,三人仍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4、上述股东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减持股份,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股东的减持进展情况,并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邢翰学先生、吴剑鸣女士及邢翰科先生联合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2、副总经理刘永珍女士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开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七月十一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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