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洲明科技: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7-31

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成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征集投票权的起止时间:2020年8月12日至2020年8月15日

? 征集人对所有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同意

? 征集人未持有公司股票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并根据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其它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孙玉麟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于2020年8月18日召开的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股权激励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其它政府部门未对本报告书所述内容之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发表任何意见,对本报告书的内容不负有任何责任,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一、征集人声明

本人孙玉麟先生作为征集人,按照《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其它独立董事的委托,就公司拟召开的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股权激励相关议案征集股东委托投票权制作并签署本报告书。

征集人保证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单独和连带的法律责任,保证不会利用本次征集投票权从事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证券欺诈活动。

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行动以无偿方式公开进行,在证监会指定的披露网站巨

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告。本次征集行动完全基于征集人作为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职责,所发布信息未有虚假、误导性陈述。本报告书的履行不会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公司内部制度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产生冲突。

二、公司基本情况及本次征集事项

1、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洲明科技股票代码:300232法定代表人:林洺锋董事会秘书:胡艳(代)联系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福永街道桥头社区永福路112号A栋联系电话:0755-29918999联系传真:0755-29912092电子邮箱:huyan@unilumin.cn邮政编码:518103

2、本次征集事项

由征集人针对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中审议的以下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

议案一:《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议案二:《关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议案三:《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事项相关事宜的议案》。

三、本次股东大会基本情况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召的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四、征集人基本情况

1、本次征集人为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孙玉麟先生,其基本情况如下:

孙玉麟先生:中国国籍,1956年生,博士研究生学历,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0年1月至2002年5月任深圳市建材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2002年5月至2006年12月任深圳市赛格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2007年4月至2012年6月任富士康科技集团总裁特别助理;2012年7月至今任中国科学院大学科技管理学院特聘教授。2019年5月23日,经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为独立董事,任期三年。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孙玉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受中国证监会及其它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2、征集人目前未因证券违法行为受到处罚,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

3、征集人与其主要直系亲属未就本公司股权有关事项达成任何协议或安排,其作为本公司独立董事,与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以及与本次征集事项之间不存在任何利害关系。

五、征集人对征集事项的投票

征集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出席了公司于2020年7月30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对《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事项相关事宜的议案》表决同意票。

六、征集方案

征集人依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制定本次征集投票权方案,其具体内容如下:

(一)征集对象:截止2020年8月11日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二)征集时间:2020年8月12日-8月15日(每日8:30-11:30,13:00-16:00)。

(三)征集方式:采用公开方式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http://www.cninfo.com.cn)发布公告进行委托投票权征集行动。

(四)征集程序和步骤

第一步:征集对象决定委托征集人投票,其应按本报告书附件确定的格式和内容逐项填写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以下简称“授权委托书”)。

第二步:委托投票股东向征集人委托的公司证券部提交本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及其它相关文件;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由公司证券部签收授权委托书及其它相关文件:

(1)委托投票股东为法人股东,应提交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东证券账户卡。法人股东按本条规定提交的所有文件应由法定代表人逐页签字并加盖股东单位公章;

(2)委托投票股东为个人股东,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东证券账户卡;

(3)授权委托书为股东授权它人签署,该授权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机关公证,并将公证书连同授权委托书原件一并提交。由股东本人或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不需要公证。

第三步:委托投票股东按上述第二步要求备妥相关文件后,应在征集时间内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采取专人送达、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的方式并按本报告

书指定地址送达;采取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方式的,收到时间以公司证券部收到时间为准。委托投票股东送达授权委托书及其相关文件的指定地址和收件人如下:

(1)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福永街道桥头社区永福路112号A栋

(2) 收件人:陈偲

(3) 邮政编码:518103

(4) 联系电话:0755-29918999

(5) 联系传真:0755-29912092

请将提交的全部文件予以妥善密封,注明委托投票股东的联系电话和联系人,并在显著位置标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第四步:由公司见证律师确认有效表决票: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将对法人股东和个人股东提交的前述所列示的文件进行形式审核。经审核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将由见证律师提交征集人。

(五)委托投票股东提交文件送达后,经审核,全部满足下述条件的授权委托将被确认为有效:

(1) 已按本报告书征集程序要求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送达指定地点;

(2) 在征集时间内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

(3) 股东已按本报告书附件规定格式填写并签署授权委托书,且授权内容明确,提交相关文件完整、有效;

(4) 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与股东名册记载内容相符。

(六)股东将其对征集事项投票权重复授权委托征集人,但其授权内容不相同的,股东最后一次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签署时间的,以最后收到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

对同一事项不能多次进行投票。出现多次投票的(含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七)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股东可以亲自或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

(八)经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出现下列情形,征集人可按照如下办法处理:

(1) 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

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2) 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以外的其它人登记并出席会议,且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3) 股东应在提交的授权委托书中明确其对征集事项的投票指示,并在

同意、反对、弃权中选其一项,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授权委托无效。

征集人:孙玉麟

2020年7月30日

附件: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附件:

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委托人确认,在签署本授权委托书前已认真阅读了征集人为本次征集投票权制作并公告的《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关于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及其它相关文件,对本次征集投票权等相关情况已充分了解。

在现场会议报到登记之前,本人/本公司有权随时按独立董事关于股权激励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公告确定的程序撤回本授权委托书项下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或对本授权委托书内容进行修改。

提案编码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同意反对弃权
1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公告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3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说明注:1、各选项中,请在“同意”、“反对”或“弃权”栏中用“√”选择一项,多选无效,不填表示弃权; 2、委托人未对上述议案作出具体指示,被委托人(有权□无权□)代表本人进行表决。(注:请委托人在权限的选项处打“√”。若委托人未进行选择,则视为代理人无权代表委托人就该等议案进行表决。); 3、《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法人股东委托需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本人(本公司)作为授权委托人,兹授权委托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孙玉麟先生作为本人(本公司)的代理人出席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委托书指示对以下会议审议事项行使投票表决权。本人/本企业对本次征集投票权事项的投票意见如下: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名或盖章):

委托股东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股东持股数:

委托股东证券账户号:

委托人联系方式: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1、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

2、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3、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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