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洲明科技: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6-04-23
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
       2016 年 04 月
                                     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第一节 重要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
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
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林洺锋、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胡艳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
人员)胡艳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总收入(元)                              268,605,830.30             212,618,576.23                         26.3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20,164,529.30               7,757,470.54                        159.9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
                                               19,151,541.07               5,587,993.21                        242.73%
益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1,731,705.10               140,102.07                       -1,336.03%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877                    0.0382                       129.58%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877                    0.0382                       129.58%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94%                    1.19%                          0.75%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减
总资产(元)                                 1,761,749,549.05          1,703,810,744.11                          3.4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1,050,937,563.89          1,029,886,741.29                          2.04%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108,385.89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的税收返还、减免                                      0.00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                               计入本期营业外收入的政府补
                                                                      1,505,183.14
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助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177,622.67
减:所得税影响额                                                        232,158.56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25,972.21
合计                                                                  1,012,988.23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
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
                                                  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
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重大风险提示
    (一)   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
    本公司所处的 LED 显示及 LED 照明应用领域前景广阔,快速发展过程中一直备受瞩目,但目前该行业
集中度仍不高,企业数量较多但规模与综合实力良莠不齐,市场份额较为分散,行业竞争激烈,中低端产
品呈同质化较严重,企业间的整合愈加频繁。受经济发展及城市生活水平的不断提升,产业资本推动,在
国内外市场需求不断扩大的大背景下,未来公司将在技术研发、渠道拓展、商业模式创新上面对更为激烈
国内外市场竞争。与国内外众多的竞争厂商相比,本公司具有研发、制造、销售渠道、品牌、成本等综合
优势,公司产品整体定位于全球中高端市场,但是,随着市场竞争加剧,若公司未能保持在管理经营、商
业模式创新、技术研发、市场营销及规模“智造”的领先优势,则可能面临落后于竞争对手的风险,公司
的竞争力和盈利能力将会被削弱。
    (二)经营规模不断扩大带来的管理风险
    自上市以来,公司的资产规模、产销规模、人员规模持续扩大,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旗下有六家全资
子公司、两家控股子公司、九家参股公司,公司规模正向集团化发展。公司的快速发展对经营决策和管理
活动的开展、战略决策、人力资源管理、风险控制等多方面带来了新的挑战,如果公司未能及时提高经营
管理能力和水平,持续储备中高端经营和管理人才,打造优秀的企业文化,公司将面临经营管理风险。
    (三)应收账款增加风险
    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广东洲明目前的主要销售模式为道路照明 EMC(合同能源管理)与渠道销售。在 EMC
销售模式下,常规情况是项目验收完毕后客户分期付款,货款的回收期限一般为三至十年(具体依据合同
约定)。随着公司整体销售规模的不断扩大,公司应收账款进一步增加。为此,公司已成立催收项目团队,
将进一步加强资金管控,严格进行赊销管控;积极优化资金结构,充分评估项目或订单风险,有选择性地
接洽订单,加强客户评级和信用额度控制,跟踪下游核心客户的财务状况,同时,公司对放款订单采取事
前担保的措施,并适时引入第三方应收账款的相关金融服务,以降低公司或子公司应收账款规模的增加给
                                                  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公司带来的财务风险,保障公司财务运行可持续性健康发展。
    (四)新商业模式的探索与外延并购风险
    产业链延伸引发的变革趋势已不可扭转,制造业与服务业的界限正变得越来越模糊。公司确立了以“产
业+互联网+金融”一体两翼的发展战略,在 LED 显示方面,公司与雷迪奥将积极探索以主业为纽带,辅助
互联网工具,向广告服务、创意视觉、媒体/赛事运营等文化传媒领域延伸;在 LED 照明领域,公司贯彻
“互联网+”精神,积极探索 LED 照明 O2O 服务型电商平台模式。截至目前,公司主要投资参股了深圳市
南电云商有限公司、上海翰源工程照明有限公司、广东小明技术技术有限公司、深圳市万屏时代科技有限
公司、设立了深圳市前海洲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及深圳市前海洲明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公司新商业模
式的探索与外延发展,将面临资源整合、文化融合、新业务拓展、管理机制建立、市场推广、持续的技术
研发储备与转化等问题,同时亦将直接面临在一定时期内都无法盈利的状况(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参股
投资的相关公司并未实现盈利)。面对当下激烈的市场竞争环境,如不能有效解决上述问题,将对公司后
续持续保持强有力的竞争力及合资公司的发展壮大产生影响。公司将通过以打造可持续发展的商业模式为
出发点,谨慎决策,积极在投资并购、智能照明及互联网等领域招募专业优秀人才,充分借鉴国际国内优
秀企业的成功经验并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做高效的投资运营管理。
公司高度重视内外市场环境的变化及行业政策变化,公司将紧紧围绕”产业+互联网+金融”的战略方针,
以“SMART 智慧洲明”为起点,坚持开拓创新,坚持实干精神,打造学习型企业,不断提高企业核心竞争
力;积极开展投融资项目及投后管理工作,加强打造深度融合、发展共赢的投资管理体系,提升并购协同
效应,以实现公司主业的升级与延伸发展;面对企业内部的短板勇于革新与改进,在充分研究各方因素的
基础上,力争在研发、生产、营销、外延扩张等各业务系统上实现前瞻性安排,把握变革趋势以实现跨越
发展,成就世界品牌。
                                                                 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三、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9,390
                                                               股股东总数(如有)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条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件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林洺锋                 境内自然人         41.18%       94,715,689       74,064,007          质押         80,454,147
新余勤睿投资有限公
                       境内非国有法人      4.52%       10,402,766                           质押         9,650,000
司
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
                       境内非国有法人      2.96%        6,807,608
司
钱玉军                 境内自然人          2.76%        6,338,443        6,338,443
陆初东                 境内自然人          2.76%        6,338,443        6,338,443
方正证券-建设银行
-方正-洲明科技员
                       其他                2.59%        5,954,698
工持股计划集合资产
管理计划
蒋海艳                 境内自然人          2.12%        4,876,297                           质押              3,250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嘉实全球互联网     其他                1.80%        4,137,517
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丰和价值证券投资基
                       其他                1.70%        3,910,148
金
卢德隆                 境内自然人          1.15%        2,638,000      1,582,800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份种类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数量
林洺锋                                                   20,651,682                   人民币普通股       2,105,031
新余勤睿投资有限公司                                     10,402,766                   人民币普通股       10,402,766
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6,807,608                   人民币普通股
方正证券-建设银行-方正-洲明科技员
                                                          5,954,698                   人民币普通股       6,807,608
工持股计划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蒋海艳                                                    4,876,297                   人民币普通股       4,876,297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实全球互联网                      4,137,517                   人民币普通股       4,137,517
                                                           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丰和价值证券投资基金                                  3,910,148                人民币普通股     3,910,148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实先进制造股
                                                      2,395,978                人民币普通股     2,395,978
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泰金
                                                      2,383,154                人民币普通股     2,383,154
龙行业精选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投连-
                                                      2,383,154                人民币普通股     2,383,154
个险投连
                                       (1)林洺锋与蒋海艳为夫妻关系,卢德隆与林洺锋为堂兄弟关系;(2)方正证
                                       券-建设银行-方正-洲明科技员工持股计划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为公司首期
                                       员工持股计划;(3)新余勤睿投资有限公司为公司首发时的员工持股平台,林
                                       洺锋先生持有新余勤睿 71%的股权;(4)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实全球互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联网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丰和价值证券投资基金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嘉实先进制造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的管理人同为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5)
                                       除此之外,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属于《上市公司
                                       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 无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3、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末内,公司限售股份较没有发生变化。
                                                  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二、业务回顾和展望
     报告期内驱动业务收入变化的具体因素
     2016年第一季度,公司根据董事会既定的第二个五年战略规划部署,紧紧围绕“产业+互联网+金融”
一体两翼的战略指导方针,稳步、有效地推进各项经营活动的实施发展。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贯彻积极销售策略,大力开拓海外市场及国内渠道建设,通过市场引领销售、结合
                                                 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重点突破及相关细分领域有的放矢的的主动营销策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海外市场业务又上一新台阶,
在营收与订单上都继续保持快速发展势头,为2016年全年经营扬起一好势头。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6,860.58万元,比去年同期增加26.33%;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
利润2,016.45万元,比去年同期增加159.94%。
    2016年第一季度,公司显示与照明两大事业部结合当下市场形势、产品与业务发展方向,共参加了三
场海内外专业视听/照明行业展会:ISE 2016(专业视听及系统集成展)、,Light+Building 2016(第九届
法兰克福国际灯光照明及建筑物技术与设备展)、2016年广州国际智能广告标识及LED展览会,公司携富
有创意且具高性价比的优秀产品参展,通过每一次高端展会的交流平台,一方面公司进一步收获订单,获
聚工程应用商等客户的人气与认可,发现行业最新技术动态及市场需求,另一方面,也进一步锻炼并提升
了公司业务团队国际化运作能力与水平,公司在显示与照明领域的品牌知名度都进一步得到增强提升。
    报告期内,公司继续发力国内渠道建设。渠道营销模式是公司在LED显示应用行业的首创,在近十年
渠道营销模式中,屡屡为公司快速稳发展起到了关键作用,创造了奇迹。
    在近两年的经济增长放缓、国内LED显示市场大幅度分化的背景下,公司根据新市场形势,在发掘新
兴应用市场核持续提升产品与服务竞争力的同时,对渠道营销模式进行持续变革与升级。
    报告期内,公司进一步加深与部分优秀渠道商的合作,在发掘新兴应用市场核持续提升产品与服务竞
争力的同时,将部分优秀的渠道商升级为区域运营商,区域运营商作为洲明科技的直接服务分支,将在原
有产品营销和项目运营的基础上,增加区域品牌推广、技术服务、区域拓展、区域经营的职责,向以“服
务”为核心,追求售前体验、售后跟踪和方案设计能力提升与价值核心化的全新模式突破,最大限度地改
善公司与市场的沟通效率,提升洲明在全国的品牌覆盖范围和营销支撑力度。全面构建中国LED显示应用
产业新渠道模式,打造共赢互利的LED行业生态圈。
    报告期内,公司小间距产品被应用于英国本土最大的保险商,欧洲主要的保险供应商,世界第五大保
险集团--英杰华集团总部。其中,英杰华总部大楼礼堂采用了近70平米的Upanel1.5,行业首创16:9黄金
比例箱体,打造黄金视野,显示效果超过200多平米的普通显示屏;而其集团总部前台大厅墙上则采用公
司的UTV2.5,用于向客户实时显示公司信息,同时该屏幕每15分钟播放一次洲明科技集团介绍视频,为民
族品牌与“中国智造”在国际公众视野的持续展示增添亮色。
      2015年3月26日-27日,2016中国(深圳)IT领袖峰会如约而至,本届峰会以 “IT智能共享” 为
主题,云集了数百位IT、互联网、传统制造企业的领军人物,就共享经济、人工智能等热点话题展开了激
烈的辩论。公司小间距产品UTV2.5和户内租赁屏Utile3.9再次为会议进行现场演示和互动服务。
    报告期内,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洲明收到由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国家税务局、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这是洲明旗下的第三家高新技术企业。
                                                    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目前,广东洲明已正式启动公共智能照明系统解决方案和智能路灯市场开拓中。
    基于公司自主开发的Unilumin1.1系统,以道路照明设备为载体,通过高品质的集成通用传感器接口,
协同搭载公司户外小间距显示产品,经数据的采集与处理,能为智慧城市二级平台实现智能节电、安防监
控、环境监测((温度、湿度、能见度、PM2.5等))、智能定位、公共信息视频播放、全天候语音广播
电台、Wi-Fi热点微基站信号覆盖、应急充电((充电桩AC-DC)等一系列高度集成、快速响应的闭环智慧
管理、智慧民生服务。
         自公司于2015年6月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
股票预案》以来,截至目前,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三次修订稿)》已于2016年4月11日经公司
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在2016年第二季度,公司将继续推进该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落地与
进展。
重大已签订单及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数量分散的订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重要研发项目的进展及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的无形资产、核心竞争能力、核心技术团队或关键技术人员(非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等发生重大变化的影响及其应对措施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前 5 大供应商的变化情况及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采购依赖单一供应商的情况。
                                                 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报告期内公司前5大客户的变化情况及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收入依赖单一客户的情况。
年度经营计划在报告期内的执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根据董事会既定的第二个五年战略规划部署,紧紧围绕“产业+互联网+金融”两翼一支撑的战略指导
方针,稳步、有效地推进各项经营活动的实施发展,主要业务进展详见本节二之“1、报告期内驱动业务
收入变化的具体因素”相关内容。
对公司未来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的重要风险因素、公司经营存在的主要困难及公司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 适用 √ 不适用
                                                                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第四节 重要事项
一、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关联方在报告期
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来源          承诺方       承诺类型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
                                                  1.本次激励对象行权资金以自
                                                  筹方式解决,洲明科技承诺不                                   报告期内,承
                    深圳市洲明科
                                     股权激励承   为激励对象依据本激励计划获 2013 年 05 股权激励计             诺人遵守承
股权激励承诺        技股份有限公
                                     诺           得的有关权益提供贷款以及其 月 31 日         划有效期内       诺,未发现违
                    司
                                                  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包括                                   反承诺情况
                                                  为其贷款提供担保。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
变动报告书中所作
承诺
                                                  交易对方雷迪奥股东陆初东、
                                                  钱玉军承诺,如本次发行股份
                                                  购买资产在 2015 年内实施完
                                                  毕,雷迪奥在 2015 年、2016
                                                  年、2017 年和 2018 年四年内
                                                                                                               报告期内,承
                                                  实现的经具有证券业务资格且                  2015 年 6 月 2
                                                                                 2015 年 06                    诺人遵守承
                    钱玉军、陆初东 业绩承诺       由洲明科技聘请并经陆初东、                  日至 2018 年
                                                                                 月 02 日                      诺,未发现违
                                                  钱玉军认可的会计师事务所审                  12 月 31 日
                                                                                                               反承诺情况。
                                                  计的合并财务报表中扣除非经
                                                  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
                                                  东净利润分别不低于 5,100 万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                                  元、5,800 万元、6,500 万元、
诺                                                7,380 万元.
                                                  1.本人承诺:\"本人以持有的深
                                                  圳市雷迪奥光电技术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雷迪奥\")股权认
                                                  购的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
                                                                                                               报告期内,承
                                                  公司(以下简称\"洲明科技\")
                                     股份锁定承                                  2015 年 06                    诺人遵守承
                    钱玉军、陆初东                新增股份在法定登记机构登记                  长期有效
                                     诺                                          月 26 日                      诺,未发现违
                                                  于本人名下并上市之日起 36
                                                                                                               反承诺情况。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管理
                                                  本人拥有的该等新增股份。本
                                                  人承诺:如果洲明科技与本人
                                                  签署的《业绩承诺及补偿协议》
                                          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中约定的业绩承诺期限未满,
                            或已经届满但会计师事务所出
                            具专项审核报告或减值测试报
                            告之前,本人所持有的洲明科
                            技股票限售期到期的,则本人
                            不转让或者委托管理本人拥有
                            的该等新增股份。洲明科技与
                            本人签署的《业绩承诺及补偿
                            协议》中约定的业绩承诺期限
                            届满后,若雷迪奥并未达到业
                            绩承诺,或经具有证券期货资
                            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标的资产
                            进行减值测试并出具《资产减
                            值测试报告》后,证明标的资
                            产存在减值的,在本人完成上
                            述补偿义务之前,本人不转让
                            或者委托管理本人拥有的洲明
                            科技新增股份。在上述条件均
                            成就,即本人可以转让其所持
                            有的洲明科技股票之日起 12
                            个月内,转让数量不超过其所
                            持有洲明科技股票数量总额的
                            30%;第 13-24 个月内,转让
                            数量不超过其所持有洲明科技
                            股票数量总额的 30%。本人如
                            因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上述承
                            诺因此给洲明科技及其相关股
                            东造成损失的,应以现金方式
                            全额承担该等损失。\"
                            \"本人为洲明科技股东或在雷
                            迪奥任职期间以及离职后 5 年
                            内,以及其近亲属、关系密切
                            的家庭成员、洲明科技指定的
                            其他人员在雷迪奥任职期间以
                            及离职后 5 年内,上述人员在
               《关于避免                                                         报告期内,承
                            中国境内外不会自己经营或以
陆初东、钱玉   和消除同业                                 2015 年 06              诺人遵守承
                            他人名义直接或间接经营与洲                 长期有效
军、陆晨、郭彬 竞争的承诺                                 月 26 日                诺,未发现违
                            明科技或雷迪奥所相同或相类
               函》                                                               反承诺情况。
                            似的,存在竞争或可能存在竞
                            争的任何业务、活动,不会在
                            同洲明科技或雷迪奥存在相同
                            或者相类似业务的任何经济实
                            体、机构、经济组织担任任何
                            职务或为其提供任何有偿或无
                                            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偿服务,不得以任何方式从上
                              述任何经济实体、机构、经济
                              组织获得任何报酬,或以其他
                              任何方式取得该经济实体、机
                              构、经济组织的控制权,直接
                              或间接或委托他人持有任何与
                              洲明科技或雷迪奥存在或可能
                              存在同业竞争行为的其他任何
                              经济实体、机构、经济组织的
                              任何权益。本人在该承诺函生
                              效前已存在的与洲明科技及其
                              控股企业相同或相似的业务,
                              本人将采取由洲明科技优先选
                              择控股或收购的方式进行;如
                              果洲明科技放弃该等优先权,
                              则本人将通过注销或以不优惠
                              于其向洲明科技提出的条件转
                              让股权给第三方等方式,解决
                              该等同业竞争问题。本人如因
                              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上述承诺
                              而获得的经营利润归洲明科技
                              所有。本人如因不履行或不适
                              当履行上述承诺因此给洲明科
                              技及其相关股东造成损失的,
                              应以现金方式全额承担该等损
                              失。\"
                              \"本方认购的洲明科技新增股
                              份,在法定登记机构登记于本
                              方名下并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
                              内,不转让或者委托管理本人
                              拥有的该等新增股份。本方承
                              诺,若上述股份限售承诺与中
                              国证监会等监管机构的最新监
                 募集配套资   管意见不符合的(在中国证监                                 报告期内,承
林洺锋、武建                                                            2015 年 11 月
                 金交易对方   会等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 2015 年 06                      诺人遵守承
涛、王荣礼、张                                                          24 日至 2018
                 的股份锁定   要求延长本人锁定期的情况       月 02 日                    诺,未发现违
庆                                                                      年 11 月 24 日
                 承诺         下),本方的股份限售承诺将根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