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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利股份: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12-22

上海永利带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上海永利带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永利股份”)于2021年12月2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公司于2021年12月16日以电子邮件及传真形式通知了全体董事,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7人,其中独立董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7人。会议由董事长史佩浩先生主持,本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董事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出席会议的全体董事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在2021年度担保额度内增加被担保对象的议案》(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1年度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预计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21年度提供的担保总额为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上海尤利璞智能设备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尤利璞”)拟向兴业银行上海分行青浦支行(以下简称“兴业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1,000万元,并拟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本次公司拟提供的担保额度在原审议通过的2021年度担保额度内,2021年度担保总额度未发生变化,仅增加尤利璞为被担保对象。

在控制公司及子公司2021年度担保总额度的前提下,增加尤利璞为被担保对象,有助于尤利璞进一步搭建和完善业务平台,推动相关业务更好的发展。公司对尤利璞生产经营具有控制权,尤利璞经营情况正常,有能力偿还到期债务,且尤利璞的其他股东拟为公司提供反担保,本次担保风险可控。本次担保是为了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财务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

和业务发展造成负面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在原审议通过的2021年度担保额度内,公司为尤利璞向兴业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关于在2021年度担保额度内增加被担保对象的公告》及独立董事独立意见的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审计部门负责人的议案》(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原审计部门负责人周琪女士,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审计部门负责人职务,辞职后将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为保证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正常进行,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董事会同意聘任齐颖梅女士担任公司审计部门负责人,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关于变更公司审计部门负责人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特此公告。

上海永利带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1年12月22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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