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数量过半的公告
高级管理人员张洪宇、王军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0月31日披露了《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2-049)。根据该公告,持有本公司股份108,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0218%)的高级管理人员张洪宇先生计划自该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47,2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0095%);持有本公司股份62,5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0126%)的高级管理人员王军先生计划自该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27,3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0.0055%)。
近日,公司收到财务总监王军先生的《关于股份减持数量过半的告知函》,王军先生此前预披露的减持计划的股份减持数量已过半,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 减持方式 | 减持时间 | 减持均价 (元/股) | 减持数量(股) | 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
王军 | 集中竞价交易 | 2022年12月13日 | 6.81 | 15,600 | 0.003154% |
注:本公告中涉及的占公司总股本比例计算时,“公司总股本”指已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减持前持有股份 | 减持后持有股份 | ||
股数 | 占剔除已回购股份后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 股数 | 占剔除已回购股份后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 ||
王军 | 无限售条件股份 | 15,625 | 0.003159% | 25 | 0.000005%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46,875 | 0.009478% | 46,875 | 0.009478% | |
合计 | 62,500 | 0.012637% | 46,900 | 0.009483% |
二、其他相关说明
1、高级管理人员王军先生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依法依规减持公司股份。
2、王军先生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严格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及相关承诺,本次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
3、王军先生不属于公司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4、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此前披露的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公司将继续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1、王军先生出具的《关于减持股份进展的告知函》;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二〇二二年十二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