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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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注册资本变更情况
公司于2020年4月30日召开的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截止2019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249,994,67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25元人民币(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8股,共计转增199,995,739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449,990,413股。
本次权益分派已于2020年5月20日实施完毕,公司总股本由249,994,674股变更为449,990,413股,注册资本由24,999.4674万元变更为44,999.0413万元。
二、修订《公司章程》情况
根据上述公司注册资本变更的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的相应条款进行修订,修订内容如下:
修订前 | 修订后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4,999.4674万元。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4,999.0413万元。 |
第十九条 公司的股份总数为24,999.4674万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 | 第十九条 公司的股份总数为44,999.0413万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 |
除上述条款外,《公司章程》其它内容保持不变。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的公告。
三、其它说明
本次修订后的《公司章程》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本章程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施行。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审议相关事项并授权公司董事会指定专人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备案)相关手续。
特此公告。
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〇年七月二十九日